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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蘭光被強令歸還借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06:45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陳建軍 S蘭光今天刊登公告說,公司和公司實際控制人———深圳蘭光電子集團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令。執(zhí)行令說:“現命令你公司自本令送達之日五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至執(zhí)行完畢之日止。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將依法對你公司進行強制執(zhí)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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