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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敏杰:建立內外約束機制提高公司治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06:05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王璐 3月2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與經合組織(OECD)聯合主辦的“中國公司治理政策對話會”在上海召開。近百名來自OECD、中國證監會、國資委、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上市公司及海內外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參加了本次會議。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桂敏杰在會議上指出,上市公司是證券市場的基石,有效的治理機制是支撐上市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隨著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許多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在衡量一個公司投資價值時,愈來愈重視對公司治理狀況的分析,這是一個非常可喜的變化。他指出,近年來,中國證監會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就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做了大量工作:首先,推進公司監管的法規體系建設,為公司治理機制的完善提供法制保障。其次,推進股權分置改革,消除了影響上市公司治理機制有效發揮作用的制度性障礙。第三,對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實施了嚴格的監管和責任追究制度。第四,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經過這些年的努力,中國資本市場已經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中國現階段發展水平的公司治理框架,上市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的實踐,也對中國國有企業的改革起到了積極的示范作用。 他表示,針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中國證監會下一步將在以下方面采取積極措施: 首先,繼續加強公司治理的基礎制度建設,一方面逐步在上市公司推行股權激勵,形成促進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為全體股東服務的內在動力機制,同時推動立法機構將一些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監管經驗上升到法規層次,強化對公司治理的外在約束機制。比如,積極推動制定《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和《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條例》,就是旨在將監管部門對信息披露、獨立董事方面的一些指導性意見,上升為更具強制力的法定要求。(下轉封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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