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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哲明:對操縱股價懲罰力度必須加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03:43 第一財經日報
亞洲公司治理協會秘書長艾哲明:對操縱股價懲罰力度必須加大 低價股尤其容易被操縱,監管重點應該放在出現連續異動的低價股上 蔡臻欣 對于操縱股價的行為當然要嚴格執法力度,但全球資本市場普遍存在技術認定等方面的難題。我認為,懲罰力度必須加大,包括相關當事人入獄、賠錢以及5~10年市場禁入等,要使違規成本很高,從而使更多人望而卻步。全球資本市場上有一個普遍現象,即低價股尤其容易被操縱,所以監管重點應該放在出現連續異動的低價股上 “CFO(首席財務官)首先要以身作則,將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規性作為考量自身的標準;同時,在推動公司治理改善方面要注重先后順序,如何改善公司形象、如何組織運用相關資源,都要有一個符合流程的科學規劃。”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sian Corporate Governance Association)秘書長艾哲明(Jamie Allen)日前在出席第14屆亞太地區CFO圓桌會議間隙接受《第一財經日報》獨家專訪時強調,CFO是亞洲公司治理結構承上啟下的重要一環。 而對于蓬勃發展的內地上市公司,艾哲明對其公司治理提出了“表揚”,也指出了弊端。對于備受關注的股價操縱問題,他提倡“嚴辦”,“從而使更多人望而卻步”。 《第一財經日報》:目前亞洲上市企業的公司治理的整體狀況如何? 艾哲明:我們最近完成了歷時11個月的對亞洲企業公司治理情況的專項跟蹤調查,涵蓋了亞洲地區最高端的幾十家大公司。我們的總體感覺是,大公司的公司治理狀況要明顯好于小公司,市值越大的企業相對運作越規范,如各項信息披露透明度高、管理層與股東之間的溝通渠道比較順暢、董事會建設的進展情況良好,大都形成了比較科學的內部制衡結構。相比之下,那些小企業的公司治理情況將是亞洲公司治理協會日后重點關注和研究的對象。 《第一財經日報》:已上市的內地企業這些年在公司治理方面給你留下了怎樣的印象? 艾哲明:已上市的內地公司的公司治理情況在近幾年的進展很大,這與內地資本市場構架的漸趨成熟以及內地企業與境外資本市場的加快對接密不可分。最近五六年已上市的內地公司在公司治理的各個層面都得到改進,有了顯著變化,例如財務信息的透明披露、董事會的制衡及財務信息真實可靠。有些上市公司隸屬于大集團企業,它們與母公司之間關聯交易的透明程度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現在越來越多的內地企業都尋求在香港上市,作為香港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成員,我在工作中發現許多已上市的內地企業的董事會成員太過年輕化,他們業務大多嫻熟,但對公司上市標準以及公司治理等層面不甚了解也缺乏經驗。而一些董事會中比較年長的成員沒有搞清楚董事與管理者之間的角色和職能區別,許多人不了解上市后的種種要求,如公司的合規性等技術問題需要尋求投行幫助。這是很大的問題。 《第一財經日報》:已上市的內地公司的關聯交易與成熟資本市場上的上市公司相比情況如何? 艾哲明:關聯交易是資本市場的普遍行為。成熟資本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也存在許多關聯交易行為,但相比之下亞洲公司比較突出,因為亞洲有許多家族企業,集團各塊業務或上市或不上市。當然,這一情況在內地比較明顯,內地有許多國有企業也存在上市的一塊和不上市的一塊。 歐洲、北美等成熟資本市場對關聯交易等的信息披露制度比較嚴格、詳細,證券交易委員會比較強勢,投資者因上市公司關聯交易而與公司打官司的情況屢見不鮮。相比之下,亞洲在這方面目前還比較弱,有關關聯交易的財務狀況披露、信息披露不健全,執法力度比較弱。目前這方面存在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第一財經日報》:目前內地證券市場存在的焦點問題是一些公司有操縱股價的嫌疑。你如何評價這些現象? 艾哲明:毫無疑問,操縱股價肯定是壞事,違反公開、公正和透明原則,會侵蝕資本市場的“肌體”。對于操縱股價的行為當然要嚴格執法力度,但全球資本市場普遍存在技術認定等方面的難題。我認為,懲罰力度必須加大,包括相關當事人入獄、賠錢以及5~10年市場禁入等,要使違規成本很高,從而使更多人望而卻步。全球資本市場上有一個普遍現象,即低價股尤其容易被操縱,所以監管重點應該放在出現連續異動的低價股上。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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