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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挪用募集資金打新股被叫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3:56 第一財經日報
證監會表示,違規情節嚴重的,將追究上市公司和相關人員責任 陸媛 證監會昨日發布有關通知,規定上市公司閑置募集資金在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時不得用于新股配售、申購,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個別上市公司沒有樹立起股東利益最大化的根本宗旨,籌資后不是專注于主業經營,給投資者帶來回報,而是走所謂的捷徑,從事自己并不熟悉的高風險投資,這不僅違背了證券市場籌資的本意,而且給公司經營帶來巨大風險。 根據證監會發布的《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通知》(下稱“通知”),上市公司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募集資金應按照招股說明書或募集說明書所列用途使用,未經股東大會批準不得改變。閑置募集資金在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時,僅限于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得通過直接或間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購,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通知規定,上市公司應完善募集資金存儲、使用和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募集資金使用(包括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分級審批權限、決策程序、風險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超過本次募集金額10%以上的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時,須經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并提供網絡投票表決方式。獨立董事、保薦人須單獨發表意見并披露。 處罰措施在通知中得到明確:對于擅自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挪用募集資金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或可轉換債券的投資、或未按規定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將采取相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將追究上市公司和相關人員責任。 證監會此前發布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除金融類企業外,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若有違反,證監會有權叫停,并可以在3年內不受理該上市公司任何證券發行申請。 Related相關 打新股誘惑:無風險高收益 一家上市公司工作人員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打新股收益率在10%~15%之間,從目前狀況看沒有任何風險。這正是吸引上市公司欲打新股的最大誘惑。 證監會昨日發布的《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通知》(下稱“通知”)的落款日2月28日,正是金融街(000402.SZ)公告安排召開股東大會討論董事會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參與申購新股的議案的日子。 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一位官員上周五對本報表示:“剛剛募集到資金就拿去打新股,募集資金用途說的還算不算數?” 金融街董秘于蓉昨日對本報稱:“證監會不是針對我們發布公告,我們也不會受到處罰。收到通知之后了解到證監會的態度,就馬上于3月14日公告宣布取消該議案、取消16日將召開的股東大會,我們沒有觸及處罰的紅線。” 對于募集資金為何不盡快使用到項目中去,于蓉解釋說,房地產投資項目的較長周期性決定了募集資金不會一次性使用完畢,在這期間金融街想到了參加新股申購。 2月28日,新黃浦(600638.SH)發布公告稱,將動用不超過4億元的閑置資金進行新股申購。宇通客車年報披露,去年利用閑置資金申購新股獲得1200余萬元的短期投資收益。今年宇通客車又接連追加新股申購額度。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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