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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存違規 上證所公開譴責ST天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3:35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王璐 因在主要股東股權變動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違規事項,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公開譴責S*ST天頤及公司有關責任人。對于上述懲戒,上證所將抄報湖北省人民政府,并將其計入上市公司誠信記錄。 根據上證所今日發布的譴責公告稱,從2001年5月11日起S*ST天頤控股股東湖北天發集團公司股東變更為:湖北帥倫實業集團有限公司(40%)、沙市活力二八日化有限公司(29%)、湖北天榮現代農業股份有限公司(20%)、湖北天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工會(5%)、武漢天發瑞奇大酒店有限公司(3%)、湖北天發物流有限公司(2%)、湖北天發財務公司(1%)。 在公司大股東股權發生變更的情況下,S*ST天頤一直未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報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且2002年至2005年公司年度報告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控制關系的信息披露內容嚴重失實;2002年至2005年公司年度報告關于關聯方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上證所認為,S*ST天頤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有關條款規定和相關年報準則等有關規定。前董事薛維軍、王仕義等人,現任董事張明勤、孫順安、尹建威,現任獨立董事伍昌盛、胡木生、陳德炳,前監事趙代全等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行為同樣嚴重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聲明與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據此,上證所決定對公司及公司上述負責人予以公開譴責。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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