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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傭金應取消上限設下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06:30 金融投資報
本報訊 昨日,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證券業協會理事長楊蔚東約見財經媒體記者時建議,在現階段券商行業整體呈現健康發展態勢之際,應對券商經紀業務傭金收取標準和證券經紀人進行規范,監管部門應該出臺《證券交易傭金下限管理辦法》等法規。 楊蔚東說,相對目前的市場,3‰的交易傭金上限設定已經過時,應該有所調整。一方面,應設置傭金下限,確定證券業“保護線”,可根據不同地區和市場,訂出相應的標準,以提供合理的券商生存底線,避免券商的自殺性經營,保障券商的良性競爭和券商生存的基本價格。同時,也對券商行業的稅收起到一定的規范作用。另一方面,應取消目前3‰的上限,目前證券市場已經更加規范和自律,再靠政府來控制價格顯然已經不合適了,應該由市場自發決定價格,輔以行業自發組織來規范券商的組織行為。 楊蔚東指出,對于傭金收取標準,可以考慮對券商傭金收取實行報備價格,這樣每家券商的傭金標準都是公開透明的,符合市場化的趨勢。目的是讓投資者能夠更便利地獲得各證券公司傭金收取標準和提供相應服務的信息,讓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得到更優質的服務,并以此促進證券公司提升服務水平、維護行業正常競爭秩序。 同時,他建議,傭金下限的標準可考慮在1.5‰-2‰之間,這個標準可保證券商的合理生存條件,同時,券商可根據自身和區域情況制定適合發展的標準,提供更加個性化的服務。 據介紹,天津市證券業協會已經在去年對轄區內的券商執行了傭金收取標準的報備公示,要求轄區內的會員提供其傭金收取標準的備案表。投資者可以通過協會網站查詢各家會員對于各類客戶收取的傭金標準,并對券商服務及時監督。 (鄭思)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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