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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止損訂單和多日有效訂單有望最先面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03:12 第一財經日報
李晶 昨天,上證所聯合國泰君安證券發布研究報告,創新交易機制推進順序的輪廓漸趨明朗,從順序上看,止損訂單和多日有效訂單等將有望最先面世。 這份名為《新交易系統下差異化交易機制研究》的報告目的就是為新交易系統下差異化交易機制的推薦進程制定初步路線圖,以期為后續創新交易品種在上證所新交易系統的順利上線運行提供參考。 “創新交易推進順序” 報告綜合研究了國際上一些成熟市場與我國已有的差異化交易機制后,建議有序推進創新交易機制試點和差異化交易機制,按照順序推進交易機制改革。市場人士普遍認為,其具體創新交易的前后順序或將成為日后真正推出的重要依據。 從建議的順序上看,“推出更加豐富、多樣化的指令類型,如止損訂單和多日有效訂單等”被列在首位,市場人士認為該項率先推出的可能性最大,而“實現按照證券品種絕對價格設定的差異化最小報價變動單位”位列第二。 報告認為,從投資者的需求調查來看,對于止損和多日有效訂單的需求更加迫切,可考慮先推出這兩種訂單類型,然后再推出其他的訂單。由于訂單類型對交易品種的特性要求不高,對市場的影響相對可控,因此,沒有必要在這項交易機制上實施差異化。 順序列第三位的是“放寬股票的漲跌幅限制為20%,取消目前普通股票和ST股票的差異化漲跌幅限制”。而對于市場關心的未來融券具體品種上,此次作出了更為確切的論斷,“在上證50ETF、上證50指數成份股、上證180指數成份股上實施融券機制,其他股票不允許融券”。與此同時,“將權證和上證50ETF作為試點交易品種,引入履行更嚴格報價義務的強勢一級交易商”。 在經過了上述交易制度改革之后,“取消個股漲跌幅限制,代之以大盤斷路器規則,并對權證等衍生產品不實施漲跌幅價格限制”。 關于市場關心的另一項內容T+0回轉交易,改革排列順序稍后,報告認為“將上證50ETF、上證50成份股作為試點交易品種,實行日內回轉交易;在試點成功后,將日內回轉交易推廣至市場中的所有交易品種”。 “賣空機制不適宜所有股票” 報告指出,從理論上來說,在證券市場中引入賣空機制,可以平抑證券市場的劇烈波動,可以為投資者提供一種兼有投資與保值雙重功能的投資形式,客觀上能產生一種“價格發現”機制,同時賣空行為與賣空后的回補行為增加了市場上證券的供給量與需求量,從而提升了市場交易的活躍程度,有利于提高定價效率。 不過,為有效控制該項機制推出后所引發的股價操縱,降低投資者參與賣空所承擔的風險,賣空交易中應嚴格限定交易品種,僅允許在流動性良好的證券上進行交易。其中,指數基金(ETF)、上證50成份股和上證180成份股因為流動性較好,可以作為賣空交易的標的,具體推進時,可首先考慮將上證50ETF作為賣空證券的試點品種,在該品種運行穩定后,再進一步擴大試點證券品種,將上證50指數成份股、上證180指數成份股依次納入進來,最終形成ETF、上證180指數成份股實施賣空、其他股票不允許賣空的差異化賣空機制。 報告認為從交易機制改革的難易程度來看,開盤競價機制、訂單類型、漲跌幅限制、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等機制所需考慮的因素最少、對交易品種特性的要求最少,最適合優先考慮,而斷路器規則由于涉及到整體市場,推行難度相對較前幾項較大,而賣空機制和價格驅動機制對交易品種特性的要求最多,而且其對市場的影響復雜,因此,推行難度在所列各項交易機制中最大,推出時應當更加慎重。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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