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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于環保 用之于環保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0:44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周婷 全國人大代表黃鳴認為,企業從事環保項目的所得可享受減免稅優惠,是對節能減排事業的促進。同時,應該要求企業把節省的資金用于環保項目中,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國家對環境保護的鼓勵。 黃鳴表示,去年他就開始參與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的修改討論工作。此前,由于稅率檔次過多,許多企業挖空心思爭取低稅率,甚至不惜將資金轉到國外進行避稅;而現在稅率統一了,不再有“身份標簽”的區別。“要想爭取低稅率,你要么就實行環保項目,要么就采用高新技術,除此以外沒有別的路線。這才是公平有效的道路。”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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