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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大股東違規升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09:05 中國證券報
■觀察 本報記者 李良 近日,對于第一大股東的違規增持股票行為,有幾家上市公司公告給出的理由是“對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的認知存在重大誤解”。既是“誤解”,本該不必深究,但聯想起全流通以來不少上市公司大股東行為的種種不規范之處,記者仍不由心生警惕:如果這些在全流通時代占據天時、地利的大股東“故意”違規呢?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是2002年頒布的,四年間我國證券市場也是要約收購頻頻。但上市公司大股東卻仍因為“誤解”,在已經相對或絕對控股上市公司的情況下,不斷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卻不履行相應的公告義務,更遑論提請要約收購的豁免。值得一提的是,伴隨著大股東持續增持,上市公司股價往往也大幅上漲。 全流通解決的是同股同權問題,夯實的是中國 不久前北方某上市公司的案例已經給我們敲響了警鐘。該公司大股東在短短幾個交易日里頻繁買賣上市公司 事實證明,大股東從小打小鬧的“擦邊球”升級到主動性的“坐莊”,這并不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這不僅要引起投資者的關心,也應當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專家認為,從目前證券市場監控手段來看,對于大股東在二級市場的主動性買賣行為,監管部門很容易進行監管,但如果大股東利用關聯公司或者利益方來進行股票操縱,則監管部門的監管難度會較大。監管部門不如效仿香港證券監管的做法,對股票異動進行持續性關注,并更加細化、嚴格大股東及其關聯方股權變動的信息披露規則,這樣,至少在信息傳遞方面,對中小投資者是相對公平的。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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