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正式發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09:36
北京日報
據新華社專電近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豆芾磙k法》細化規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管理辦法》規范的對象包括四個層面:一是上市公司、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二是股東、實際控制人和收購人等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三是為信息披露事宜出具專項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保薦人及其從業人員;四是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關的市場各方,包括利用或可能利用上市公司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機構和個人,散布傳播虛假信息的機構和個人及相關媒體。
《管理辦法》首次引入公平披露的概念,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信息,以使所有投資者平等獲悉同一信息。凡是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價格敏感性信息),上市公司均應披露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在答新華社記者問時指出,證監會會加強信息披露的日常監管,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或者其他相關人員對有關信息披露問題作出解釋、說明或提供相關資料,并要求上市公司提供保薦人或證券服務機構的專業意見。證監會對保薦人和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疑義的,可以要求相關機構作出解釋、補充,并調閱其工作底稿。對違反《管理辦法》的上市公司及相關各方,證監會可以采取進行監管談話、出具監管警示函、責令改正、將其違規事實及所受到的處罰及不履行公開承諾等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并公布、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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