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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嚴查高管違規炒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08:32 東方早報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昨日指出,針對近期少數上市公司高管違規“炒股套現”的行為,監管部門高度重視這一動向,已經核查了有關違規情況,采取了相應的監管措施。 高管“違規”套現離場 一年以來,上證指數連續走高,部分上市公司高管開始紛紛拋售所持股票套現離場,有的甚至不惜觸犯《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拋售超過25%的持股比例,有的甚至買入股票后半年內全部拋售。 今年1月10日開始,上交所首次將高管所持公司股票的變動情況進行了陽光公示。結果許多高管違規買賣股票被曝光,其中中寶股份成為上證所陽光公示之后的違規第一單。 1月31日,中寶股份(600208)公告證實,公司監事會主席沈建偉于2006年9月將自己所持的26853股公司股票全部賣出。 而根據2006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管理規則已起草完畢 證監會上述負責人昨日表示,高管違規所得收益應該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對違規者,可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已經出現的此類違法違規行為,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糾正。 這位負責人同時透露,專門規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持有及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有關管理規則和操作指引已起草完畢,即將適時發布;相關監管技術平臺和操作系統的建設工作也基本完成。 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董事、監事、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和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管理和監控,從技術上防止此類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早報記者 孫立云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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