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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證券兩前總裁昨受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 05:20 深圳商報
三年坐莊操縱“哈飛股份”價格 南方證券兩前總裁昨受審 【本報訊】備受關注的南方證券操縱“哈飛股份”股價案昨在羅湖法院開庭審理。南方證券兩前總裁劉波、闞治東出庭受審。據指控,南方證券在2000年12月至2004年1月間,開設了289個資金賬戶,用于操縱“哈飛股份”價格。 據了解,劉波現年51歲,1998年6月至2002年1月曾任南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方證券)總裁、董事長,南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闞治東現年55歲,2002年6月至2003年12月曾任南方證券總裁。兩人目前均因患有嚴重疾病取保候審。 在昨日的庭上,闞治東和劉波均表示自己對操縱股票一事并不知情。盡管自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應該屬于行政處罰,而不是刑事責任。兩位辯護律師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 控制1611個股東賬戶操縱股價 據指控,2000年12月18日,“哈飛股份”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自2000年12月至2004年1月,南方證券公司及其下屬的華德公司、天發公司違反《證券法》關于禁止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的規定,陸續在上海、深圳、南京、北京等全國25個城市45家證券營業部以法人名義或自然人名義開設了289個資金賬戶,并下掛1611個股東賬戶,用于“哈飛股份”的分倉買賣。 昨日庭上,針對相關指控,闞治東的辯護律師認為,華德公司和天發公司都是獨立的法人單位,檢方指控的1611個股東賬戶是由三家公司共同控制的,闞治東不需要為其他兩家公司的行為承擔責任。且此前關于華德公司和天發公司已經單獨立案偵查,并已結案。三家公司各自承擔了自己的責任。 劉波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在劉波離任后南方證券所發生的事情,不應該算到劉的頭上,讓其承擔責任。 集中持股自買自賣 據指控,南方證券操縱“哈飛股份”的手法主要表現為集中持股、自買自賣等。其間,2003年9月8日,南方證券參與操縱“哈飛股份”的1611個股東賬戶持有“哈飛股份”的市值達到最高,為21.4億余元;2003年10月8日,持有“哈飛股份”達到最高,合計9698萬余股,占流通股的85.07%;2003年8月18日,該股自買自賣比例達到最大值97.72%。 闞治東的辯護律師對此的辯護是,在闞治東進入南方證券之前,南方證券就已經開始操縱股票價格,大量資金的投入與闞治東無關。闞治東進入南方證券時,南方證券已經是一個爛攤子,其并非南方證券重倉持股的始作俑者。而且,他也無法改變南方證券當時的局面。 劉波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劉波作為當時的董事長和總裁,管的只是宏觀方面的事務,并不分管投資證券,對重倉持股并不清楚。 操縱行為影響股價 南方證券的上述操縱行為造成了“哈飛股份”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異常波動。據統計,“哈飛股份”股票自上市日至2003年9月8日的最高漲幅為119.7%,而同期上證綜合指數下跌30.1%,“哈飛股份”股票的走勢與同期大盤走勢的偏離度為+149.8%;2003年9月9日至2004年1月2日,“哈飛股份”股票股價下跌44.81%,同期上證綜合指數上升6.38%,兩者的偏差度為-51.19%。 辯護律師認為,闞治東受命進入南方證券后,一直致力于減少對“哈飛”的持股量,且盡力站在維護全國股票市場的穩定來看問題,其在南方證券作出該方面的決策,都上報給有關主管部門和董事會,但是其決策一直沒有被執行。 該案將擇日宣判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劉波、闞治東身為犯罪單位南方證券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無視國家法律,違反證券交易管理法規,為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轉嫁風險,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致使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異常波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另外,兩人在公安機關未對其采取強制措施之前,主動交待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其行為應視為自首。閉庭時,法官宣布此案將擇日宣判。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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