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通知要求券商7月起全面執行新會計準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03:53
金融投資報
本報訊 自7月1日起,所有證券公司應按新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同時,各會計師事務所在對證券公司2006年年報進行審計時,應加大對券商整改、重組情況及關聯交易行為、重大資產減值準備轉回等事項的審計檢查力度,并重點關注涉及公允價值選用及計價公允性問題。這是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的通知中提出的明確要求。
據了解,各證券公司應當在今年4月30日前報送年度報告、審計報告、凈資本及風險控制指標專項審計報告、客戶資金安全等專項審核報告;5月底前公開披露經審計的2006年財務報告。
今年6月30日之前是證券公司執行新會計準則的過渡期,為進一步做好新舊準則的銜接,證監會還要求,除了被托管和行政清理的公司外,所有非上市券商應按現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編制2006年年報,同時按照新準則的要求編制股東權益調節表,反映重大差異的調節過程。在6月30日過渡期結束之前,非上市券商仍按現行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不過,各公司應逐月向監管機構報送股東權益調節表,并對重大差異進行解釋。非上市券商的財務系統調整工作應在6月30日前完成。自7月1日起,所有證券公司按照新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和報送月度報表,2007年年報必須按照新準則編制。
據悉,對于在年報審計中存在嚴重誤導、虛假陳述等情形的,證監會還將追究有關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將立案稽查,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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