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n';
//判斷articleBody是否加載完畢
if(! GetObj("artibody")){
return;
}
article = '
\n'
+ GetObj("artibody").innerHTML;
if(article.indexOf(strAdBegin)!=-1){
str +=article.substr(0,article.indexOf(strAdBegin));
strTmp=article.substr(article.indexOf(strAdEnd)+strAdEnd.length, article.length);
}else{
strTmp=article
}
str +=strTmp
//str=str.replace(/>\r/g,">");
//str=str.replace(/>\n/g,">");
str += '\n 文章來源:'+window.location.href+'<\/div><\/div>\n';
str += '\n |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不支持Flash
|
|
|
懲治“紅包”不能有絲毫松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 02:3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臨江 北京市政協委員陸德山拿出提案,建議政府衛生部門建立“紅包”上交制度,即醫生將“紅包”交給醫院,醫院根據每個醫生的上交金額和醫療水平,向醫生返還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獎勵。陸德山稱,患者給醫生送“紅包”,醫生暫時收下,對患者及其家屬,尤其是重病患者在住院時和手術前,都是一種必要的心理安慰,不可避免,更不能算是行賄受賄。 廣遭詬病的“紅包”,好像一下子成了溫情的象征,這種近乎荒唐的建議我們并非第一次聽到。去年8月9日,北京市衛生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負責人就宣稱,收送“紅包”是不正之風,但與商業賄賂是不同性質的問題,強調不在打擊商業賄賂及其收繳賬戶范圍內。 “紅包”與大藥方、亂收費一起,一直被認為是醫療領域最為人所不齒的行為,正是它們在不斷抬高醫療費用、加重民眾負擔。一些不良醫生或公開或通過暗示向患者索取“紅包”,也毀損了醫護人員的形象,導致醫患矛盾加劇。因而,近年來有關部門一直把打擊、遏制收受“紅包”行為,作為反商業賄賂的一項重要內容。但是,效果并不明顯。2005年中國內地衛生系統總共才查處收受“紅包”問題178件,處理違紀違規人員142人。 因而,現在需要做的是以更加嚴厲的措施懲治收受“紅包”的行為,而不是對他們抱以寬容的態度。試想,在醫療衛生部門一直聲稱嚴厲打擊“紅包”現象的情況下,“紅包”問題尚且屢禁不止,倘若在對“紅包”問題上立場松動,甚至變相為“紅包”合法化創造條件,那么,有可能使“紅包”治理就此限于困頓。 假如醫生可以從“紅包”中拿提成,索要“紅包”現象就會相伴而生。因而,嚴厲打擊“紅包”的立場絕對不能動搖,一旦底線被擊穿“紅包”必然泛濫,導致災難性后果。我國刑法第385條明確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我國已經有多個法院,據此判處收受“紅包”的醫務人員有期徒刑。也正是這些判決,在一定程度上給收受“紅包”者造成了威懾力,使他們不敢過于囂張。 應該認識到,在醫療費用高居不下的情況下,患者向醫生送“紅包”大都是被迫的,并非像一些人所聲稱的發自內心的感激。如果對這一基本事實視而不見,甚至黑白顛倒,只會使醫患矛盾進一步加劇,醫療系統的既得利益者或將為“紅包”付出更大代價。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