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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律師費在京叫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 04:3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一直以來被認為是銀行業“行規”的“房貸律師費”在北京率先被叫停。昨天,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市律師協會發布聯合公告,房貸律師費將實行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以后個人在申請購房貸款時,銀行委托律師調查貸款者的還款能力和貸款資格時所產生的“律師服務費”,不得再向貸款人收取。北京14家銀行均表示將加強自律,銀行自身聘請的律師由銀行付費,不再轉嫁給貸款購房消費者。 據悉,北京市消協指出,目前消費者所支付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律師費,絕大部分為銀行委托的律師費用,銀行請律師幫助審查借款人的貸款資格,目的在于規避風險,銀行委托的律師為銀行提供服務,卻要消費者付費,明顯不公平;而且有相當多的消費者在支付律師費后,根本沒有見過律師。 公告中指出,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過程中,聘用律師時要堅持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銀行委托律師,銀行付費;消費者委托律師,由消費者付費。同時,規范律師從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的執業行為,要遵守《北京市律師執業規范》的規定,不得進行雙方代理。對此,北京市律師協會將出臺《律師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法律業務操作指南》,從律師執業的角度規范律師行為。 北京市消協提醒消費者,應對個人按揭貸款業務中律師費收取情況進行監督,若發現有哪個銀行自己委托律師,卻把所承擔的費用轉嫁給消費者,可以投訴舉報。 記者昨天聯系在廣州的各大銀行有關負責人,業內人士對此事都顯得不想多談,只有個別免費的銀行愿意“出聲”。股份制銀行方面,深發展銀行廣州分行表示該行從沒收取過律師費。四大銀行方面,農行廣東省分行于去年發文就取消房貸律師費。另外,大多數銀行也表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對于部分優質樓盤、部分優質客戶都會予以優惠減免律師費。(廣州日報供稿) ■相關鏈接 房貸律師費的產生主要是房貸過程中需要律師見證,最早是由內地銀行從香港引進的。 律師見證本意是對房貸過程中申請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予證明,在此過程中,銀行和借款人作為交易雙方,都分別享受律師提供的相應服務。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律師不是由雙方協商,而是由銀行指定,而且享受服務的是銀行,交費的卻是買房人,律師見證也早就流于形式。 房貸前期審查本來應該由銀行來做,交給律師后,律師根本不可能一一去核實資料的真假。買房人的身份證明,律師無法核實;買房人的收入證明,同樣無法核實。在有的律師事務所,核實的電話也不打,主要由助手填表蓋章,律師簽字。更可怕的是,房貸律師費并不完全由律師支配,還要返還一定比例給開發商和銀行,滋生腐敗。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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