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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證券黑市”最后一起集資詐騙案終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17:46 中國證券網
新華社消息 記者23日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蘭州證券黑市”案之一、涉嫌詐騙金額達千萬元的沈濤等7人集資詐騙案已于22日在該院終審宣判。二審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7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6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介紹,這是“蘭州證券黑市”14起案件中最后被起訴并審理終結的一起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5月間,沈濤等7名被告成立立祥經濟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對外宣稱是 成都湘財證券的遠程大戶室,采取發展、培訓經紀人,并以高比例融資、每人配備一臺電腦為誘餌,在客戶只需提供身份證、保證金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股票交易合作投資協議書。然后利用滬、深兩地即時行情,進行虛假報單,騙取客戶保證金。 以上述類似手法,沈濤伙同他人,先后在甘肅省的蘭州、敦煌及新疆、貴州等地成立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誘騙股民,涉案金額達千萬元。 22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主犯沈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全部財產;其余6名被告分別被以非法經營罪和集資詐騙罪判處6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數量不等的罰金。該案于2005年12月14日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在案件庭審過程中,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沈濤等7名被告均表示起訴書內容不屬實,都有不同程度的翻供。7名被告中,除沈濤外,其余6名被告均表示自己只知道立祥公司經營的是證券客戶咨詢,由于自己不懂證券,所以公司的運作只有沈濤清楚,自己是看到起訴書后才知道立祥公司進行的是利用虛假報單進行詐騙活動的。 從2001年開始,“蘭州證券黑市”浮出水面。涉及的非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主要通過利用可融資證券引誘投資者、利用虛買假賣欺騙投資者、控制交易時間和交易價格進行詐騙、通過所謂的“經紀人”拉客戶、以贈送電腦、減免手續費、提供免費午餐為誘餌、打著合法注冊中介公司的牌子經營等手段進行詐騙。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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