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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協會負責人:完善代辦系統建設多層次市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07:23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鄭曉波 本報訊 自2001年7月6日開通至今,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已經走過了近6年的發展歷程。歷經幾年,特別是最近四年的發展,代辦系統步入一條平穩發展的道路,其各種功能正逐步拓寬,各項制度也日趨完善。 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統計,截至2006年底,代辦系統有包括9家原STAQ、NET系統的公司及深滬交易所36家退市公司和10家中關村高科技園區公司在內的55家公司掛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開戶達42萬戶,歷年累計成交數量25億股,成交金額59億元。 中國證券業協會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今后,代辦系統將在完善資本市場體系、滿足特定投融資需求等方面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并有望建成為一個統一監管下的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 代辦系統步入嶄新發展階段 2001年6月,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發布為標志,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正式啟動。但由于當時沒有強制性要求,仍有較多退市公司未到該系統掛牌。截至2004年1月底,到代辦系統掛牌轉讓的退市公司僅有4家。 2004年2月,證監會下發了《關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終止上市后續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了退市平移機制,強制上市公司退市以后必須進入代辦系統。隨后,作為配套措施,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退市公司在代辦系統掛牌及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對退市公司進入代辦系統掛牌的程序做出了詳盡規定。 強制退市公司平移至代辦系統,是代辦系統發展史上第一次功能拓展,也為代辦系統迎來了發展史上的第一次大擴容。自強制平移開始到2006年底,進入代辦系統掛牌的退市公司已從4家增加至36家,新增32家;進入代辦系統掛牌的退市公司股票從7只增加至40只,新增33只。 而2006年中關村園區高科技公司進入代辦系統掛牌,標志著代辦系統步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2006年1月,經證監會批準,證券業協會發布了《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及相應配套規則,園區公司進入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證券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園區公司進入代辦系統掛牌為契機,代辦系統正步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它第一次賦予了代辦系統主動選擇優質公司進行掛牌轉讓的機會,第一次賦予了代辦系統融資功能。據了解,代辦系統將逐步允許具備條件的52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未上市高新技術企業前來掛牌。 主辦券商制度建設漸趨完善 代辦系統作為一個以契約約定各參與主體權利和義務的市場,主辦券商在其中居于核心地位,是連接掛牌公司、登記結算服務機構和管理機構等各參與方的中樞紐帶。業內人士認為,隨著代辦系統功能的逐步拓展,主辦券商制度向深度不斷發展,主辦券商隊伍迅速擴大。 代辦系統成立之初,就確立了以凈資產和凈資本為核心的主辦券商資格管理制度,規定凈資產8億元、凈資本5億元為申請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基本條件,從而將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券商排除在外,確保只有優質券商才能從事代辦系統業務。此外,為保持市場平穩運行,還明確規定任何一家公司掛牌轉讓,都必須確定一家主辦券商和一家副主辦券商,一旦某證券公司不再符合資格條件,證券業協會終止其業務資格時,其原有業務即移交至副主辦券商。通過這種制度安排,確保了代辦系統在券商風險集中爆發的2004年和2005年也保持了穩定和持續的發展。 2006年,園區公司報價轉讓業務推出后,由于其與代辦股份轉讓業務在服務對象、掛牌標準、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明顯差別,代辦系統新增了以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為基礎、同時又高于主辦券商標準的新的業務資格,即報價轉讓業務資格。具有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稱為主辦報價券商。 經過近六年的發展,主辦券商隊伍也在迅速擴大:2001年首批6家證券公司獲得主辦券商業務資格;2003年增加了12家證券公司;2006年又增加了4家證券公司。除被取消業務資格的3家證券公司外,截至2006年底,共有20家證券公司具有主辦券商業務資格,其中16家具有報價轉讓業務資格。 股份轉讓方式推陳出新 在主辦券商制度不斷發展的同時,股份轉讓方式也日益豐富。2002年,為了增加代辦股份轉讓的透明度,證券業協會根據掛牌公司質量和信息披露情況,實行了區別對待的每周轉讓一次、三次和五次的交易制度。2003年,為方便投資者有效報單,推出了可能成交價格的預揭示制度。 2006年1月,為滿足私募性質的園區公司股份轉讓的需要,代辦系統開創性地引進了意向委托和成交確認委托兩種委托方式,并且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均可委托買賣、配對成交;此外,為將投資者限定在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的特定投資者范圍內,還規定每筆委托數量應為3萬股以上。 據有關人士透露,目前,證券業協會正在研究增加第三種委托方式,即定價委托方式,以增強報價轉讓系統的運行效率。 信息披露制度日益完善 信息披露制度的日益完善,為代辦系統平穩、快速地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為促進掛牌公司依法、及時、準確、全面披露有關信息,中國證券業協會近年來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首先,開創性地利用網絡媒體作為指定信息披露平臺。要求全部信息應通過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臺披露,通過其他媒體披露信息的時間不得早于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臺的披露時間。 與此同時,賦予主辦券商對掛牌公司擬披露文件進行審查的權力。對公司擬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可提出合理性懷疑,并據此采取專項調查等必要措施。要求主辦券商按照股份轉讓方式分類,對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執行不同的標準。股份每周轉讓五次的公司,信息披露參照上市公司標準執行;股份每周轉讓三次的公司,在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四個月內,必須公布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報告。 此外,規定掛牌公司披露的信息,應經該公司董事長本人簽字確認。若有虛假陳述,董事長應承擔相應責任。規定主辦券商有義務對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掛牌公司股份的轉讓予以暫停,并以風險提示方式向市場公告,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還要求主辦券商和掛牌公司的有關責任、義務及各自的權利,應在所簽訂的協議中予以明確。 2006年1月,園區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正式啟動后,為規范園區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證券業協會發布了《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規則》。對從園區公司掛牌時的報價轉讓說明書、推薦報告,到掛牌后的持續信息披露義務都做出了較為詳盡的規定。 “代辦系統正式成立以來,特別是最近四年,功能不斷拓展,制度日益完善。”證券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說,展望未來,隨著報價轉讓試點工作向其他高新園區的推廣和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推進,代辦系統功能將繼續拓展,掛牌品種將更加豐富,市場規模也將不斷發展壯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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