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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上資金申購發行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02:12 中國證券報

  

重要提示

  1、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133,3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下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7]10號文核準。

  2、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銀國際”)根據初步詢價情況并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場情況,協商確定本次發行數量為100,100萬股。其中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30,00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9.97%;網下向配售對象配售30,03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30%(回撥機制啟用前);網上發行40,07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40.03%(回撥機制啟用前)。經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證所”)同意,本次網上發行通過上證所交易系統進行。

  3、本次公告僅適用于網上發行,有關戰略配售及網下配售的公告,已于本日(2007年1月22日)同時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

  4、本次發行價格通過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向配售對象累計投標詢價確定。本次發行價格區間為:下限15.00元/股,上限15.98元/股。對應的發行市盈率區間為:

  (1)30.50倍至32.5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2)24.40倍至25.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5、本次網上發行將采取定價的方式,由于網上發行時本次發行價格尚未確定,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當按公告的價格區間上限15.98元/股申購,如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低于價格區間上限15.98元/股,差價部分將于2007年1月29日(T+4日)與未中簽的網上申購款同時退還給投資者。

  6、本次發行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同時進行。網下配售時間:2007年1月22日(T-1日)9:00~17:00和2007年1月23日(T日)9:00~15:00;網上發行的申購日為2007年1月23日(T日),申購時間為上證所正常交易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申購簡稱為“興業申購”;申購代碼為“780166”。

  7、參與網上發行的單一證券賬戶委托申購數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9999.9萬股。除法規規定的機構證券賬戶外,每一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重復申購和資金不實的申購一律視為無效申購。重復申購除第一次申購為有效申購外,其余申購由上證所交易系統自動剔除。每戶法規規定的機構證券賬戶的累計申購股數不能超過本次網上發行股數(即40,070萬股)。

  8、本次網上發行不收取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9、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一般情況,請詳細閱讀2007年1月15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的《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招股意向書全文可在上證所網站(www.sse.com.cn)查詢。

  釋義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股票種類

  本次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發行規模和發行結構

  本次發行數量確定為100,100萬股。其中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30,00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9.97%;網下向配售對象配售30,03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30%(回撥機制啟用前);網上發行40,07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40.03%(回撥機制啟用前)。

  (三)本次網上發行對象

  持有上證所股票賬戶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發行人須遵守的其他監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發行保薦人(主承銷商)的自營業務不得參與本次發行的申購。

  (四)申購價格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區間為15.00元/股-15.9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網上資金申購投資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區間上限(15.98元/股)進行申購。

  (五)申購時間

  2007年1月23日(T日),在上證所正常交易時間內(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進行。如遇重大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次發行,則按申購當日通知辦理。

  (六)申購簡稱和代碼

  申購簡稱為“興業申購”;申購代碼為“780166”。

  (七)發行地點

  全國與上證所交易系統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

  (八)網上網下回撥機制

  本次發行網下配售及網上發行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總體申購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具體回撥情況將于2007年1月25日(T+2)確定,并于2007年1月26日(T+3)刊登的《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定價、網下發行結果及網上中簽率公告》(下稱“《定價、網下發行結果及網上中簽率公告》”)中披露。

  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在網下配售足額認購的情況下,若網上發行中簽率低于2%且低于網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現網上發行中簽率高于網下配售比例的前提下,從網下配售向網上發行回撥不超過本次發行規模5%的股票(不超過5,005萬股)。

  2、在網上發行足額認購的情況下,若網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網上發行中簽率,則從網上發行向網下配售回撥,直至網下配售比例不低于網上發行中簽率。

  3、在出現網下或者網上認購不足的情況下,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實際認購情況啟動雙向回撥機制,調整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部分的規模。

  (九)鎖定期安排

  網上發行投資者獲配股票無鎖定期,自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在上證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戰略投資者獲配股票鎖定期為12個月,網下配售對象獲配股票的鎖定期為3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在上證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十)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T日為網上發行申購日。上述日期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十一)承銷方式

  承銷團余額包銷。

  (十二)擬上市地點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本次網上發行方式

  本次網上發行通過上證所交易系統進行,網上發行規模為40,070萬股。保薦人(主承銷商)在指定時間內(2007年1月23日(T日)9:30~11:30,13:00~15:00)將 “興業銀行”股票輸入其在上證所的專用證券賬戶,作為該股票唯一“賣方”。

  各地投資者可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上證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以發行價格和符合本公告規定的有效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托,并足額繳納申購款。申購結束后,由保薦人(主承銷商)會同登記公司共同核實申購資金的到賬情況,登記公司的結算系統主機根據實際到帳資金統計有效申購數量和有效申購戶數。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為:

  1、如有效申購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網上發行量,不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有效申購數量大于本次網上發行量,則由登記公司結算系統主機按每1,000股確定為一個申報號,順序排號,然后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申報號,每一中簽申報號認購1,000股。

  中簽率=網上發行總量×100%/網上有效申購總量

  三、申購數量的規定

  (一)本次網上發行,參加申購的單一證券賬戶的委托申購數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

  (二)單一證券賬戶申購上限為9999.9萬股。

  (三)除法規規定的機構證券賬戶外,每一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一經申報不能撤單。重復申購和資金不實的申購一律視為無效申購。重復申購除第一次申購為有效申購外,其余申購由上證所交易系統自動剔除。每戶法規規定的機構證券賬戶的累計申購股數不能超過本次網上發行股數(即40,070萬股)。投資者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網上申購程序

  (一)辦理開戶登記

  凡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申購時須持有登記公司的上海證券賬戶卡。尚未辦理開戶登記手續的投資者,必須在網上發行日(2007年1月23日)前(含當日)辦妥證券賬戶開戶手續。

  (二)存入足額申購款

  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在網上發行日(2007年1月23日)前(含當日)在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并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三)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上證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資者當面委托時,填寫好申購委托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于或等于申購所需的款項)到申購者開戶的與上證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托手續。柜臺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證件,復核無誤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資者通過電話委托或其他自動委托方式時,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要求辦理委托手續。

  3、投資者的申購委托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五、配號與抽簽

  若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本次網上發行量,則采取搖號抽簽確定中簽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

  (一)申購配號確認

  2007年1月24日(T+1日),各證券交易網點將申購資金劃入登記公司的結算銀行賬戶,并確保T+2日上午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前申購款入帳。

  2007年1月25日(T+2日),由保薦人(主承銷商)會同登記公司及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款的到帳情況進行核查,并由該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上證所以申購款的實際到位情況確認有效申購款,凡資金不實的申購,一律視為無效申購,將不給予申購配號。

  (二)公布中簽率

  2007年1月26日(T+3日),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公布網上發行中簽率。

  (三)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結果

  2007年1月26日(T+3日),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并于當日通過衛星將抽簽結果傳送給各證券交易網點。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07年1月29日(T+4日)在指定報刊上公布中簽結果。

  (四)確定認購股數

  申購者根據中簽號碼,確認認購股數,每一中簽號碼只能認購1,000股。

  六、結算與登記

  (一)2007年1月24日(T+1日)至2007年1月26日(T+3日)(共3個工作日),全部申購資金由登記公司凍結在申購資金專戶內,所凍結的資金產生的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二)2007年1月26日(T+3日)搖號抽簽。抽簽結束后登記公司根據中簽結果進行認購股數的確定和股東登記,并與當日收市后將有效認購結果發至各證券交易網點。

  (三)2007年1月29日(T+4日),由登記公司對未中簽的申購款予以解凍,并向各證券交易網點返還未中簽部分的申購余款,再由各證券交易網點返還投資者;如果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低于價格區間上限15.98元/股(投資者網上申購價格),則由登記公司將中簽申購款的差價部分與未中簽的網上申購款同時通過各證券交易網點向投資者退還;同時登記公司將中簽的認購款項劃至保薦人(主承銷商)資金交收賬戶。保薦人(主承銷商)在收到登記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后,依據有關協議將該款項扣除承銷費用等費用后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本次網上發行的新股登記工作由登記公司完成,登記公司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或發行人提供股東名冊。

  七、申購費用

  本次網上發行不收取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八、網上路演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于2007年1月22日14:00-18:00就本次發行在中證網(http://www.cs.com.cn)進行網上路演。

  九、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

  1、發行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154號

  傳真:(0591)87871269、(0591)87842633

  電話:(0591)87871169、(0591)87824863

  聯系人:唐 斌、詹宇宏、江志流、趙 潔

  2、保薦人(主承銷商):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平岳

  住所:上海市浦東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39樓

  傳真:(021)50372588

  電話:(021)38713679

  聯系人:陳湄、江禹、羅浩、王磊

  發行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7年1月22日

  保薦人(主承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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