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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東協議轉讓股份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5:29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7日接到公司股東周敏峰的通知:周敏峰與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周曉峰于今日簽定協議,將其所持寧波華翔11,330,000股股份全部轉讓給周曉峰。轉讓價格以截止2006年9月30日寧波華翔的每股凈資產作為定價依據,即每股價格為人民幣1.87元,合計轉讓價款為2,118.71萬元。 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后,周敏峰將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周曉峰將直接持有寧波華翔股票20,257,1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385%。 本次股份轉讓詳細內容請見公司《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簡稱:寧波華翔 股票代碼:002048 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義務人:周曉峰 通訊地址: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西周鎮鎮安路104號 郵政編碼:315722 聯系電話:0574-65837888 股份變動性質:增加 簽署日期:2007年01月17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1、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15號準則”)、《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以下簡稱“16號準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 2、依據《證券法》、《管理辦法》、《15號準則》、《16號準則》的規定,本報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華翔”)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止本報告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寧波華翔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3、本次股東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本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作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章釋義 除非另有說明,以下簡稱在本報告中作如下釋義: 受讓人、信息披露義務人:指周曉峰 出讓人:指周敏峰 寧波華翔、上市公司:指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華翔集團:指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報告:指《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本次股份轉讓:指周敏峰將其持有寧波華翔4.13%股份全部協議轉讓給周曉峰 的行為 股份轉讓協議:指《周曉峰與周敏峰關于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 協議》 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元:指人民幣元 第二章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基本情況 姓名:周曉峰 性別:男 國籍:中國,未曾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 身份證號碼:33022519691118101X 住所: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西周鎮鎮安路104號 通訊地址: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西周鎮鎮安路104號 聯系電話:0574-65837888 二、最近5年內的任職情況: 周曉峰自1992年以來,一直在寧波華翔任職,為寧波華翔的董事長和實際控制人。 三、最近5年受過相關處罰的情況: 最近5年周曉峰未曾受過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和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 四、所控制的核心企業及相關情況說明 周曉峰為華翔集團第一大股東,并為寧波華翔實際控制人,其控制的核心企業及關聯企業情況如下: 1、公司名稱: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象山縣西周鎮鎮安路104號 法定代表人:周辭美 注冊資本:10,000萬元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碼:3302002006268 經營期限:1996年8月5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主營業務:實業投資、進出口業務、汽車零部件、改裝車和整車生產、銷售及相關技術的研究、開發等。 2、公司名稱: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象山縣西周鎮象西工業區 法定代表人:周曉峰 注冊資本:27,430萬元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碼:3302001004528 經營期限:2003年1月14日至2021年8月21日 主營業務:金屬類和非金屬類汽車零部件的開發、生產和銷售、出口,模具的制造、加工,特種改裝車輛的開發、生產和銷售。 五、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的股份情況 截止本報告簽署之日,周曉峰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的股份。 六、信息披露義務人與出讓人的關聯關系及對公司控制關系結構圖 此次股份出讓人周敏峰為受讓人周曉峰的關聯人,周曉峰同時為華翔集團的第一大股東、寧波華翔的股東、董事長和實際控制人,在本次股份轉讓后,周曉峰及其關聯方共持有寧波華翔的股份總數沒有發生變化,仍持有27.02%股份。 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關聯人的關聯關系及持有華翔集團股份情況如下: 注:周辭美與賴彩絨為周曉峰之父、母;張松梅為周曉峰之妻;周敏峰為周曉峰之兄。 本次股份轉讓前,寧波華翔的股權結構如下所示: 本次股份轉讓后,寧波華翔的股權結構如下所示: 七、其它說明事項 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收購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情形。 第三章收購決定及收購目的 周曉峰的收購目的為:為了加強上市公司股權管理,增強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的直接控制,增加其直接持有的寧波華翔股份數量。 為了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股權管理,周曉峰在未來12個月內可能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繼續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擁有的權益。 第四章收購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寧波華翔權益變動情況 此次權益變動前,周曉峰持有寧波華翔8,927,100股股份,占寧波華翔總股本的3.25%。周曉峰及其關聯人共持有寧波華翔27.02%的股份。 此次權益變動后,周曉峰持有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份20,257,100股,占寧波華翔總股本的7.38%,直接持有的股份數量超過了寧波華翔已發行股份的5%。周曉峰作為寧波華翔實際控制人,其與關聯人共同控制的寧波華翔股份總數在本次股份轉讓前后沒有變化。 二、股權轉讓協議 2007年1月17日,周敏峰與周曉峰簽署了《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合同的主要內容如下: 1、轉讓標的 周敏峰持有的11,330,000股寧波華翔股份,占寧波華翔總股本的4.13%。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167,730股,占寧波華翔總股本的0.79%;有限售條件流通股9,162,270股,占寧波華翔總股本的3.34%。 2、定價依據及總金額 本次股份轉讓價格以截止2006年9月30日寧波華翔的每股凈資產作為定價依據,即每股價格為人民幣1.87元,合計轉讓價款為2,118.71萬元。 3、交易價款的支付方式 本次股權轉讓款分二期支付,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支付本次轉讓價款的50%,即1,059萬元;在本次股權轉讓的相關過戶法律手續辦妥后,3日內付清余款。 4、生效時間及條件 協議于2007年1月17日簽署,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5、承諾事項 受讓方周曉峰作出承諾如下: 。1)本人承諾繼續遵守并履行周敏峰關于寧波華翔股權分置改革所做的相關承諾。 。2)本人承諾2006年11月11日至2007年11月10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掛牌交易出售寧波華翔股份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2007年11月11日至2008年11月10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掛牌交易出售寧波華翔股份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的,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作出公告。在2006年11月11日———2009年11月10日內,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掛牌出售寧波華翔股份,出售價格將不低于減持前最新公布的公司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的2倍。若違反上述法定及附加承諾的情況,其違約出售或轉讓所得的款項的百分之五十歸公司所有。 (3)如本人違反上述承諾事項,給寧波華翔及其他股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本人愿意承擔賠償責任。 6、除本協議外,周曉峰和周敏峰不存在其他補充協議,也不存在股權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況。 三、本次股份的權利限制情況 周敏峰持有的寧波華翔股份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質押、凍結。 四、本次股份轉讓無需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 第五章收購資金來源 一、資金總額 根據《股份轉讓協議》,本次股份轉讓價格以截止2006年9月30日寧波華翔的每股凈資產作為定價依據,即每股價格為人民幣1.87元,合計轉讓價款為2,118.71萬元。 二、資金來源 本次股權轉讓所需資金為周曉峰自有資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間接來源于上市公司及其關聯方的情形。 三、交易價款的支付方式 本次股權轉讓款分二期支付,《股份轉讓協議》簽訂后,3日內支付本次轉讓價款的50%,即1,059萬元;在本次股權轉讓的相關過戶法律手續辦妥后,3日內付清余款。 第六章后續計劃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周曉峰作為寧波華翔實際控制人的地位沒有發生改變,因此寧波華翔將繼續執行原有的戰略及經營計劃,不會因本次股權轉讓而發生改變。 第七章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分析 一、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并未發生變化。受讓人將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繼續維護寧波華翔的獨立經營能力,繼續保持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與寧波華翔在資產、財務、人員、業務、機構方面實現“五分開”的狀態。 二、受讓人及其關聯方所從事的業務與寧波華翔的業務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或潛在的同業競爭,不會因此次股權轉讓而產生新的關聯交易。 第八章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 信息義務披露人在本報告日前24個月內,沒有與下列當事人發生以下重大交易: 。ㄒ唬┡c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進行資產交易的合計金額高于3000萬元或者高于被收購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合并財務報表凈資產5%以上的交易的具體情況(前述交易按累計金額計算); 。ǘ┡c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的合計金額超過人民幣5萬元以上的交易; 。ㄈ┐嬖趯M更換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補償或者存在其他任何類似安排; (四)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正在簽署或者談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章前六個月買賣掛牌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義務披露人在提交本報告之日前六個月內沒有買賣上市公司寧波華翔掛牌交易股票和未掛牌交易股票的行為。 第十章其他重大事項 本報告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收購的有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無其他為避免對報告內容產生誤解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本人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周曉峰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 財務顧問聲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權益變動報告書的內容進行了核查和驗證,未發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賀智華 項目主辦人 呂瑜剛 華歐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十七日 第十一章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目錄 1、《周敏峰與周曉峰關于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 2、周曉峰的身份證明文件 二、備置地點 1、深圳證券交易所 2、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杜坤勇、韓銘揚 聯系電話:021-68948127 聯系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花木白楊路1160號 附表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如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信息披露義務人(如為自然人)姓名:周曉峰 簽字:周曉峰 日期:2007年1月17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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