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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九龍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上市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15:06 中國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41,154,061股 ●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1月19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情況 1、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9日經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以2006年1月17日作為股權登記日實施,于2007年1月19日實施后首次復牌。 2、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無追加對價安排。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關于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關承諾 1、原非流通股東的承諾 原非流通股東一致承諾: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2、中電投延長股份禁售期的特別承諾 股權分置改革完成之后,中電投持有九龍電力102,412,197股股份。中電投承諾: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三十六個月內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中電投聲明:本承諾人將忠實履行承諾,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非受讓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擔承諾責任,本承諾人將不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各相關股東嚴格履行承諾,所持有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未上市交易或轉讓。 三、股改實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結構變化和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鎖定期起始日至當前,公司總股本無變化。 四、大股東占用資金的解決安排情況 公司不存在大股東占用資金的情況。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本公司實施股權分置改革聘請的保薦機構為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該保薦機構《關于重慶九龍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股東申請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的核查結論認為:在九龍電力及其限售流通股股東提供的有關資料、說明真實、準確、完整的前提下,本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及限售流通股股東按照法律程序履行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未有違反承諾的情形發生。九龍電力相關股東申請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六、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情況 1、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41,154,061股; 2、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1月19日; 3、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細清單 4、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情況與股改說明書所載情況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情況: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條件(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變動結構表 特此公告。 重慶九龍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備查文件: 1、公司董事會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請表 2、投資者記名證券持有數量查詢證明 3、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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