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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現租賃型經適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 00:13 金融投資報

  新年第一周,成都市推出100套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2年后,承租家庭可購買租住的物業

  本報訊 (記者 龐軼心) 作為政府推行住房建設梯級消費重要環節的經濟適用房目前又有新舉措。從1月5日開始,成都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將面向社會推出100套經濟適用住房進行租賃試點。

  據記者了解,凡是家庭年收入在民政部門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上,40000元以下;原有住房(取得自有產權住房或按照房改政策租金標準租賃的公房)人均建筑面積不超過16平方米;具有兩人以上本市五城區(含高新區)正式戶口,并取得本市戶籍三年以上,同時符合以上條件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家庭獲得承租資格。

  據悉,此次推出的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的租金將參照市場租金水平但略低于市場租金標準確定,并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整。承租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在承租期間,不再享受租金補貼,不得另購經濟適用住房。租賃期內,政府將對租賃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實行年度審核制度,由相關單位對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和家庭常住人口狀況進行定期復核,對不再符合條件的,終止租賃合同。承租家庭在承租兩年后愿意購買的,可申請購買所承租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價格按照屆時全市同類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確定,具體由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核定。承租家庭購買所承租的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審核、限購面積仍然按照《成都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成都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蔣治云告訴記者,此次推出的100套用于租賃的經濟適用住房共六組,分別包括新義路3號“潤新二期”,現房4套;“光華馨地”,現房7套;順和街1號“興元麗園”,現房22套;金沙片區“印象金沙”,期房16套;■人路143號“花果村”,期房18套;龍潭寺“居家福地”、期房33套。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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