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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 06:31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600300 股票簡稱:維維股份 編號:臨2007—001 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1,008,000股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01月16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情況 1、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于2005年12月19日經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以2006年01月12日作為股權登記日實施,于2006年01月16日實施后首次復牌。 2、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無追加對價安排。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關于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關承諾: 徐州正禾食品飲料有限公司與徐州恒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別持有維維股份限售股份320,000股、320,000股,該兩名股東承諾自取得流通權之日起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在上述禁售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數量占維維股份的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24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徐州正禾食品飲料有限公司與徐州恒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了承諾。 徐州金元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未明確表示同意參加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該股東共計持有公司非流通股368,000股,為了使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得以順利進行,本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維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對該部分股東應執行的對價安排代為支付。該股東目前無法確定可出售或轉讓時間,可出售或轉讓時間由維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協商確定。 2007年1月,經徐州金元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與維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協商,維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徐州金元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所持有的368,000股維維股份股權獲得流通權。徐州金元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時間也符合自股權分置改革實施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所持股票的法律規定。 三、股改實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結構變化和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1、股改實施后至今,沒有發生過除分配、轉增以外的股本結構變化。 2、股改實施后至今,各股東持有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比例未發生變化。 四、大股東占用資金的解決安排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東占用資金情況。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本公司股改保薦機構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據了《關于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名限售股份持有人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報告 》,就本公司部分股東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問題出具如下結論性意見: 經審慎核查,截止本核查報告出具之日,本保薦機構就維維股份股東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問題出具如下結論性意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國家關于股權分置改革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關規定; 2、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違反股權分置改革承諾的行為; 3、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嚴格遵守股權分置改革時做出的各項承諾; 4、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所持有股票不涉及額外的國資和外資管理程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 因此,本保薦機構認為正禾食品、恒天酒店及金元實業分別持有的維維股份320,000股、320,000股及368,000股自2007年1月16日起已經具備了上市流通的資格。 六、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情況 1、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1,008,000股; 2、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01月16日; 3、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細清單 4、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情況與股改說明書所載情況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條件(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變動結構表 特此公告。 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1月9日 備查文件: 1、公司董事會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請表; 2、投資者記名證券持有數量查詢證明; 3、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 4、關于實施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之協議書; 5、其他相關文件。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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