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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上市首日不再計入上證指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 03:11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王璐

  為進一步完善指數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宣布,自即日起,新股于上市第十一個交易日開始計入上證綜合、新綜指、及相應上證A股、上證B股、上證分類指數。

  此前上證所新股上市后股指的計算方式是上市首日計入指數,是自2002年9月23日起開始實施的。市場人士普遍認為,新規定的實施,將會對市場格局產生一定影響,可以讓指數更真實地反映市場的平均投資收益水平。

  隨著“新老劃斷”后

新股發行節奏的加快以及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大盤股相繼登陸A股市場,上證綜指的失真問題再次引起市場的關注。至于股指失真的原因,不少專業人士認為與“新股首日計入指數”有一定關聯。據中信證券測算,由于新股上市首日漲幅計入指數、股改對價股份上市不計入指數及總股本加權等因素,僅去年上證指數虛增量就達到415點。

  資料顯示,上證所新股上市后何時計入指數的規定經歷了一個由長到短的過程。在浦發銀行1999年11月10日上市之前,上證所實行上市新股自上市滿一個月后計入指數的方式;1999年11月8日,上證所作出決定,上市新股自上市后第二日起計入指數計算。而自2002年9月23日起,新股上市當日即納入指數計算。

  從實踐效果看,由于新股上市價格普遍高于發行價格,采用新股上市當日即納入指數計算方法,股指可望借新股上市當日的走高而受益;但與此同時,新股上市后往往會出現價格回落現象,相應地會對股指形成拖累。尤其當遭遇超級大盤股上市且被爆炒的情形時,大盤指數可借機獲得上揚動力,反過來會遮掩其它個股下挫的事實,在市場上造成“只賺指數不賺錢”的現象。去年中國銀行上市,就曾經出現股指大幅高開,而個股普跌的現象。

  此次,上證所考慮到未來滬市會承載大量的優質藍籌公司,故及時對新股上市的指數計算方法做了調整。尤其是在新股上市首日后累計十個交易日才將其計入綜合指數,此時的

股票價格已基本趨于平衡。可見,這一調整不僅讓指數能更真實地反映市場的平均投資收益水平,同時也有利于發揮指數的投資標尺作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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