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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內部治理再添新規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01:17 新京報
《證券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見稿)公布,規定獨董人數不少于董事總數四分之一 本報訊(記者 張羽飛)為進一步引導證券公司規范運作,完善證券公司內部治理機制,證監會昨日公布了《證券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見稿)。其中在證券公司內的獨立董事制度方面,特別指出獨董人數不得少于公司董事總數的四分之一。 此外內部控制失效的監控問題,在《證券公司章程指引》中再次得到強化,要求公司應建立健全合規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并實行內部稽核制度。據證監會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目前證監會已對全國30家問題證券公司進行風險處置,其中絕大多數公司已遭關閉或撤銷,而今年下半年才被托管的天一、中富及巨田證券三家目前尚未被撤。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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