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監事會明年實行當期監督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12月28日 05:39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郭鳳琳 北京報道 國務院國資委昨日發出通知稱,從2007年開始,國有企業監事會實行當期監督,由此前實行的當年檢查企業上年度情況逐步調整為當年監督檢查當年情況,次年上半年提交年度監督檢查報告。
這份《關于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的若干意見》稱,國企監事會要在日常監督的基礎上,每年對企業進行一次集中檢查,一般與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相銜接。 我國在2000年建立國有企業監事會制度,當時國務院發布《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決定在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由國務院派出監事會,對國務院負責,并授權各省級政府對國務院不派出監事的國有企業派出監事會。國務院國資委成立后,由國資委代表國家向部分大型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為適應當期監督要求,突出檢查重點,《意見》還提出實行分類監督,要求監事會檢查要充分參考和利用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果。此外,監事會通過加強日常監督,全面了解企業情況,掌握企業真實動態,確定檢查的重點事項和重要子公司。 國資委要求中央企業積極支持和配合監事會工作,自覺接受監事會的監督檢查。企業召開的有關會議要提前通知監事會。重大事項要及時向監事會報告。企業的有關資料,要及時向監事會提供。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