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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品信息納入披露范圍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12月28日 03:18 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 敖曉波)中國證監會昨天發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辦法》中首次提出了即將在明年推出的衍生品信息披露規則,同時也增加了須進行臨時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情形的規定。相關意見可以于明年1月7日前反饋至中國證監會。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辦法是在對現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進行修訂的
基礎上形成的。其中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最先發生相關情況時,及時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就該重大事件形成決議時,有關各方就該重大事件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時;任一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重大事件發生并報告時等。

  《辦法》首次將有關衍生品的信息納入披露范圍,增加了須進行臨時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的情形,并對引起股價或衍生品價格變動的市場傳聞應如何進行信息披露作出明確規定。此外,《辦法》還增加了中介機構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責任,特別是對注冊會計師的行為規范。注冊會計師應當對上市公司所作的會計估計和會計處理是否適當作出實質性判斷,不得以“無法判斷”為由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等。

  該《辦法》在上市公司應披露的臨時報告方面較以往也有所加強,其中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

股票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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