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集團與格林柯爾的股份轉讓合同被裁決無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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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12月27日 17:11 中國證券網 | |||||||||
新華社消息 記者從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獲悉,合肥仲裁委員會近日經裁決,確認合肥美菱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與廣東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簽署的相關股份轉讓合同無效。 根據《合肥仲裁委員會裁決書》,格林柯爾應將其占有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03%、共計82852683股的國有法人股返還給美菱集團,美菱集團所取得的相應股權對價返還給格林柯爾。
按照2006年5月美菱集團與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四 川長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簽署的《美菱電器股份轉讓協議書》,對于收回的82852683股股份,美菱集團將在履行報批程序后轉讓給四川長虹和長虹集團。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