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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兩大證券交易所宣布:S股漲跌幅將減至5%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 00:27 東方早報
上海、深圳兩大證券交易所昨天宣布,將對未股改公司(S股)實施漲跌幅限制降為5%(現為10%)、將未股改樣本股公司剔除出指數等“差異化制度安排”。不過,兩大交易所并未明確這一新規定的實施時間,只是含糊地稱“近期”。 截至12月25日,滬深兩市已有1269家公司完成股改或進入股改程序,股改公司家數比例達94.49%,市值比例達96.79%,我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已接近尾聲。但是還有74家公司由于各種原因仍未能進入股改程序。 為了進一步加快股改收尾進程,促使股權分置問題盡快得到最終全面解決,滬深交易所稱,擬在近期對未股改公司采取特別的差異化制度安排,以督促未股改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加快啟動股權分置改革工作,防范市場相關風險。 據悉,相關差異化制度安排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調整未股改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的漲跌幅限制。借鑒目前交易所對ST、*ST股票采取的交易制度差異化措施,將未股改公司股票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統一設定為5%,并對該類股票采取與ST、*ST股票相同的交易信息披露等監管措施,從而抑制股票價格波動,防范市場投機和操縱風險。 二是調整指數樣本股遴選標準,將在調整樣本股時剔除未股改公司。交易所稱,在上市公司的總體比例中,未股改公司所占比例很小,已處于市場主流之外,從各方面來講都不具有指數樣本股的代表性。如繼續留在指數樣本中,容易對投資者形成誤導。 三是根據市場情況,考慮對未股改公司股票進一步采取差異化的競價交易方式。有關人士稱,采取差異化制度安排,是對未股改公司邊緣化的一項具體措施和體現,將有利于繼續鞏固和擴大股改成果。 早報記者 孫立云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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