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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風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05:35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南風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06年10月21日以通訊的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為控股子公司西安南風日化有限責任公司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具體擔保情況如下: 一、擔保情況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南風日化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西安土門支行申請辦理1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期限2年,公司同意為上述貸款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 本次擔保決策權屬董事會,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方的基本情況 西安南風日化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在西安市,法人代表文琳,注冊資本11,500萬元,主要從事日用化工產品生產、銷售等。本公司持有其98.26%的股權。 截至2006年9月30日西安南風日化有限責任公司總資產34,083萬元,負債21,876萬元,凈資產12,206萬元,實現主營業務收入25,481萬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西安土門支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為該行給予西安南風日化有限責任公司1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期限2年。 四、董事會意見 為了支持西安南風日化有限責任公司的業務發展,同意為該公司向中國工商銀行西安土門支行辦理的1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 五、公司累計對外擔保及逾期擔保情況 截止12月21日,含本次擔保,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為66,775萬元,公司無對外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南風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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