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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業第六次整頓或至:不達標退市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但有為 沉寂已久的信托業在近日再次炸開了鍋。幾天前,國內各信托公司陸續收到《關于信托公司過渡期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的討論稿!锻ㄖ穼^渡期內信托公司的業務范圍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并明確部分不達標公司可能面臨市場退出危險。 議論稿的下發引起了業內的強烈反應,部分人士認為,這或許意味著針對信托公司的第六次整頓即將展開,信托業再次面臨嚴峻考驗。 “為了促進信托公司的 發展與規范,推動創新,增強核心 據悉,過渡期是指《新辦法》頒布之日至2010年1月1日。 根據《通知》,在過渡期內,信托公司需按《新辦法》要求逐步規范,達到《新辦法》規定標準或承諾在合理期限內達到《新辦法》規定標準的可以提前申請結束過渡期,如獲通過,銀監會將同意其提前結束過渡期,并變更金融業務許可證。 而在過渡期內,信托公司達不到《新辦法》規定標準的,可以采取過渡性措施開展業務,過渡性措施包括:發行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須經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同意;接受委托人的資金信托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20萬元(含20萬);不得開辦異地集合資金信托業務等。 《通知》要求,在過渡期內信托公司開展信托業務必須堅持審慎原則,合理確定貸款及其他業務期限,避免在過渡期結束前難以清理完原有業務,并逐步壓縮有關業務。如到2008年底前,貸款業務占凈資本須下降至40%以下。 而據了解,目前貸款類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占到資金信托計劃總數的大部分。業內人士認為,隨著貸款類信托計劃比例的降低,信托公司的業務短期內將大幅降低。 《通知》還指出,在過渡期內,對于個別規范困難的公司,銀監會將采取收購或兼并的方式完成公司重組,或推動該類公司轉型。如在過渡期結束前仍不能達到《新辦法》要求標準,銀監會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其停業規范,若在停業期內仍不能達標的公司,將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市場退出。 用益信托工作室的朱宇認為,《通知》透露了監管當局對信托公司發展的定位,即適應混業經營的要求。但由于限制多,扶持少,并且可操作性不強,適用范圍有限,短時間內將使經營實力較小的信托公司直面生死。 他建議,應加大對信托公司的扶持力度和信托類業務的規范;取消對信托公司實業投資的限制;適當延長過渡期;對《通知》的具體要求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廣。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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