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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002086 證券簡稱:東方海洋 公告編號:2006-001 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6] 109號文核準,由主承銷商(保薦人)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東海證券”)采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發行人民幣普通股690萬股,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人民幣普通股2,760萬股,共計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3,450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7.49元,募集資金總額為25,840.5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24,432.13萬元。此次募集資金已于2006年11月17日全部到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業已經山東天恒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并出具了魯天恒信驗報字[2006]1080號驗資報告。 為進一步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等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公司與保薦人東海證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支行(以下簡稱“商業銀行”)簽訂了《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協議約定主要條款如下: 1、公司在商業銀行開立046-8191-4420銀行賬戶,作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專用賬戶。 2、公司從專用賬戶中一次或12個月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1000萬元或募集資金總額的百分之五時,公司及商業銀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東海證券,并提供有關支取憑證及說明。 3、商業銀行應每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公司出具對賬單,同時以郵寄或傳真方式抄送東海證券,并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4、東海證券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可以憑其合法身份證明隨時采取現場調查、書面詢問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公司和商業銀行應當配合調查與查詢。東海證券應每季度至少一次對公司現場調查,主要檢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商業銀行應及時、準確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用賬戶的一切資料。 5、商業銀行連續三次未及時向東海證券出具對賬單或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無故未按協議約定配合東海證券調查專戶情形的,經本公司書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義務的,公司可以單方面終止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特此公告。 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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