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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 05:19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任。 特別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數量為45,242,172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06年11月28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方案要點 全體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3.5股股份對價。 2、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東大會日期、界次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2005年10月28日召開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2005年11月28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時間為2006年11月2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總數為45,242,172股,占限售股份總數的28.49%、無限售條件股份總數的55.16%和公司股份總數的18.79%。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權分置改革時做出的各項承諾及履行情況 四、股本變動結構表 五、保薦機構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1、大族激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則的有關規定。 2、大族激光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嚴格遵守了其在股權分置改革時作出的各項承諾。 3、大族激光限售股份中的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將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承諾的要求繼續實行限售安排。 4、大族激光限售股份中的本次實際可上市流通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本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同意大族激光本次實際可上市流通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項 1、公司銷售股份不存在墊付對價情形及償還情況。 2、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數量為45,242,172股。 七、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報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4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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