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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進軍房地產金融 中信證券實驗券商買方業務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 11:33 中國經營報
中信證券又一次走在國內券商的前頭。 近日,記者了解到,中信證券已經率先成立房地產金融業務線,為大舉進軍房地產金融業務和房地產企業密切接觸。 “雖然短期尚看不出盈利,但這種創新在將來很有可能是盈利的催化劑。”對于中信證券的業務創新,招商證券研發中心金融分析師羅毅在其研究報告中如此評論。更多業內人士認為,在國內券商紛紛集中兵力大力開展承銷等賣方業務的背景下,中信證券進軍房地產金融,是國內券商探索買方業務的開始。而房地產金融更可能成為國內實力券商下一步全力拓展的新業務。 “pre-IPO”路徑 “由于中信證券增資擴股,中國人壽成為中信證券第二大股東,目前擁有充足的資本金,同時也面臨著資本增值的壓力。如果不尋找出路,會降低中信證券的資本收益率,影響到公司整體的經營績效。”中信證券房地產金融執行總經理閆建霖表示。 據閆介紹,中信證券準備在房地產企業上市前以戰略投資者身份進行投資,待房地產企業上市后再退出。這種投資模式被稱為“pre-IPO”(前首發)模式。 不過記者了解到,按照現行監管規定,目前作為金融機構的證券公司并不能涉足實業投資。對此中國房地產協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關景欣律師分析,證券公司參股房地產企業主要受兩方面法律法規的約束:一是《證券法》以及證監會有關證券公司經營業務范圍的規定;二是法律法規對房地產企業股東條件的規定。目前法律法規對房地產企業股東并無具體規定,適用公司法一般規定;至于證券公司經營范圍,有新《證券法》第125條以及2002年3月1日施行的《證券公司管理辦法》第32條規范。后者規定:“證券公司不得興辦實業,不得購置非自用不動產。” “盡管券商不能直接投資房地產,但是對于房地產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券商可以作為策略投資者參與,待到房地產企業上市之后再退出。”閆建霖表示。 只提供金融服務? 對于這種選擇,據接近中信證券的知情人士分析,中國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為房地產金融發展提供了廣闊的需求和前景。特別是最近兩年國家對房地產業一系列的調控政策,使房地產業面臨調整,房地產企業優化融資結構已經迫在眉睫,為中信證券開展房地產金融業務提供了契機。在房地產企業上市前進入,無疑是一個大膽的投資思路。事實上,不少房地產企業和券商已經對這種模式表現出濃厚興趣。 對于中信證券的房地產金融業務創新,也有業內人士擔心: “在業務模式上,跟以前券商直接投建房地產項目有明顯不同。最主要的我們不直接參與房地產開發,而是為房地產企業提供各種金融服務。”中信證券內部人士表示。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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