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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揭露顧雛軍資金騰挪術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5:30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石伍 佛山報道 想當初,顧雛軍攻城略地、大肆并購,在面對公眾質疑其收購資金來源時,他總是豪氣十足地說,“我的錢有國際背景”,“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錢,錢不是問題”,“只要有好的項目,我會毫不猶豫地買下來”,“我用的我個人的錢,是格林柯爾集團內部的錢”。而昨日下午,在顧雛軍案證據出示階段中,公訴機關出示的有關挪用資金證據,卻難以茍合顧雛軍當初的豪言壯語。 設立提款機 資料顯示,江西科龍與江西格林柯爾的生日在同一天,都是2002年6月24日,也就是顧雛軍正式到科龍電器“上班”的半年之后。雖為同一天出生,但注冊資本的驗證卻并不在同一天,江西格林柯爾實際上是在7月27日才驗證注冊資本金到位的,而其注冊資本金來源卻是同一天出生的江西科龍。 2002年7月18日,成立僅20余天的江西科龍從其開設在南昌市商業銀行的賬戶中,將9000萬元以電匯的形式轉到艾柯企業(天津)有限公司設在天津的農業銀行的賬戶上,而艾柯則在7月22日,將這筆資金劃轉到格林柯爾制冷劑。7月26日,格林柯爾制冷劑將此款匯至江西格林柯爾設在南昌工商銀行的賬戶上。并在次日,由江西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對格林柯爾制冷劑投入的9000萬元進行驗資,按出資當日的現匯買入價8.2645元/美元折合美元1080萬元成為格林柯爾制冷劑的投資款,余款743,400元以往來款掛帳處理。 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顯示,該筆9000萬元的資金沒有納入江西科龍的法定賬簿中進行核算,相關的銀行單證也作為非正常業務列在賬外進行保管,該款至今未歸還。而相關的證人證言也供述,艾柯企業(天津)有限公司并沒有單獨的公司員工,同江西科龍也并無業務往來。更有證言稱,江西科龍實際上就是顧雛軍的提款機。而以后的事實也證明,顧雛軍挪用科龍電器的資金大多通過江西科龍,甚至赤裸裸地將江西科龍的資金直接劃到自己掌控的天津格林柯爾制冷劑的帳上。 2003年8月21日,顧雛軍指使相關人員在沒有交易背景及資金借貸協議的情況下,從江西科龍建設銀行的賬戶中劃轉7500萬元至格林柯爾制冷劑的賬戶中,用于歸還格林柯爾制冷在建設銀行南昌市昌北支行的銀行借款。同時該資金劃轉業務江西科龍也沒有納入法定的賬簿中核算,當然也未歸還。 8億資金之謎 2003年6月,顧雛軍為收購亞星客車迅速成立了注冊資本10億元的揚州格林柯爾,其中有8億元是真金白銀的貨幣資金,2億元是一貫的老套路———技術出資。但當時外界仍對顧雛軍在短時間內即籌集8億現金的能力瞠目結舌。也是在此后收購完亞星客車不久,顧雛軍哈哈大笑地對記者說,他唯一不缺的就是錢。 也許當時的顧雛軍的確很開心,故伎重演的他確實感受到一年前成立江西科龍帶來的無限快樂。但顧案的審理卻揭開了這8億元資金的神秘面紗。 相關資料顯示, 2003年6月18日,顧雛軍指使相關人員將廣東科龍電器冰箱有限公司帳上的2.5億元劃轉給江西科龍。同日,江西科龍將此前向銀行貸款得來的4000萬元,加上劃來的2.5億元,合計2.9億元分4筆劃轉給格林柯爾設在中國銀行南昌市昌北支行的賬戶中。同樣也是在6月18日,江西格林柯爾將這筆資金加上帳戶中已有的0.21億元合計3.11億元,再分4筆劃轉到格林柯爾制冷劑設在中國銀行南昌市昌北支行的賬戶中。6月19日,江西格林柯爾將其在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帳戶上的共計1.1億元資金,劃轉到格林柯爾制冷劑的中國銀行南昌市昌北支行的賬戶中。至此,格林柯爾制冷劑的該賬戶共計收到4.21億元。 與此同時,在6月18日至19日, 格林柯爾制冷劑將這4.21億元分6筆劃轉到其設在中國銀行揚州市分行的賬戶上。在19日,江西格林柯爾又以格林柯爾制冷劑存放在中國銀行揚州分行的4億元資金作為質押,向中國銀行揚州分行取得流動資金借款3.98億元。當日及次日,江西格林柯爾將此借款資金中的3.9702億元分6筆劃轉到其設在中國銀行南昌市昌北支行賬戶中,然后又從此賬戶中將3.82億元分5筆劃轉到格林柯爾制冷劑在中國銀行南昌市昌北支行賬戶中。格林柯爾制冷劑在收到這3.82億元資金后,也在6月19日至20日分5筆將3.82億元劃轉至其在中國銀行揚州市分行的賬戶中。至此,格林柯爾制冷劑的該賬戶中共計收到資金8.03億元。而該帳戶中的資金最終成為揚州格林柯爾的注冊資本金。 如此騰挪轉移之后,顧雛軍完成了揚州格林柯爾8億元現金的籌集,而前后過程僅僅只花了3天,無怪乎令人瞠目了。而據公訴機關提供的證人證言顯示,顧雛軍挪用江西科龍的這2.9億元,至少有1.1億元至今尚未歸還。而在江西科龍帳上,這些資金轉移同樣沒有列入法定賬簿中核算。 倉皇補救之術 凡是關注過公訴機關對顧雛軍挪用資金追加起訴的人都會察覺到一點,就是3筆挪用均發生在2005年4月期間,這與中國證監會對科龍電器違規經營展開調查的開始時間基本相同,究竟是何原因讓顧雛軍在調查人員的眼皮底下轉移資金?昨日公訴機關提供的相關證據揭開了謎底。 2005年4月期間,顧雛軍指使有關人員分別同天津立信公司、天津祥潤公司簽訂了12700噸和13820噸的鋼材采購合同,合同金額分別為8960萬元和9741萬元。其后,顧分別從科龍采購中心和科龍配件公司轉移支付了上述兩筆貨款。同時,他又授命科龍空調同濟南三愛富公司簽訂4080萬元的制冷劑購買合同,后通過江西科龍支付了貨款。 檢察機關提供的證據顯示,這3筆合同所支付的貨款均轉移到格林柯爾系的帳上,3筆合同均系無需履行的假合同,科龍也并未按約定收到貨物。 有證人證言稱,因為當時中國證監會對科龍電器開始調查,顧雛軍以往挪用江西科龍資金的事就有可能東窗事發。為了填補江西科龍的窟窿,老顧想到了用科龍的錢還科龍的主意,于是就產生了上述的虛假合同。 證據還顯示,支付給濟南三愛富的4080萬元,三愛富公司在收取了9萬元的手續費之后,將款劃付給了天津格林柯爾和海南格林柯爾;天津立信和天津祥潤的貨款則連公司的帳都沒有入,直接在票據后背書全額轉給了格林柯爾采購中心,而為答謝這兩家公司,顧雛軍支付了20萬港幣。 顧雛軍的倉皇補救之術,如今卻成為他自己新的罪證,想必這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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