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再度出手規范藥品廣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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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10月13日 05:46 中國證券報 | |||||||||
復審制度出臺 藥監局再度出手規范藥品廣告 對上市公司影響不大
本報記者 牛洪軍 在規定藥品廣告中使用規范的藥品名稱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再度發布《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復審制度(暫行)》,規定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在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獲得審批后,還須接受國家藥監局的復審。復審不合格者,國家藥監局將責成原廣告審查機關撤銷該廣告批準文號。專業人士指出,此舉對運作規范的上市公司影響不大。 藥品廣告復審制度規定,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進行審查,并對審查批準的相關負責。在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批準的廣告,必須及時通過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批監督管理系統向國家藥監局備案,對于不符合規定的廣告將責令改正。 國家藥監局表示,對責令改正的相關廣告,如原廣告審查機關有異議的,國家藥監局將組織復審。組織復審的情況有:在廣告審批監督管理系統中備案的違反廣告審查有關規定的廣告;廣告監督機關認為應當復審的廣告對異地發布的廣告;發布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異議并需經國家藥監局裁定的;其他需要復審的廣告。 雖對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不斷規范,但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國家藥監局對媒體發布的藥品廣告監測結果顯示,去年1至7月,181份報紙發布的10598次藥品廣告中有9680次違法,違法率高達91.3%;全國35家地市級電視臺(頻道)發布的20792次藥品廣告則有9573份違法發布。違法形式主要有未經審批擅自發布廣告,處方藥在大眾媒體發布廣告,擅自篡改審批部門審批的內容、夸大藥效以及對禁止發布廣告的藥品進行廣告宣傳等。 中信建投證券的醫藥分析師鄒新進指出,藥品廣告復審制度可進一步規范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限制違法廣告行為。不過,藥企的營銷費用可能會有所提高。但對于運作規范、產品有競爭力的上市公司影響不大。投放大量藥品廣告的部分上市公司也向記者表示,此制度對公司影響有限。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