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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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9月26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股票代碼:002048 股票簡稱:寧波華翔 公告編號:2006-051 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會議召開時間為:2006年9月25日 (周一)上午10:30; 2、會議召開地點:浙江象山西周鎮華翔山莊 3、會議召集:公司董事會 4、會議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會議的方式。 5、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周曉峰先生 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5人,共擁有股份數127,530,000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57.37%,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127,530,000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57.37%。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獨立董事周虹女士因公未能參加現場會議。 三、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推舉夏小平先生出任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27,530,0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市邦信陽律師事務所徐軍律師、顧海濤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與會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大會的決議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市邦信陽律師事務所關于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