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文化發展規劃綱要出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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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9月14日 01:32 金融投資報 | |||||||||
據新華社電《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昨日對外發布。《綱要》提出,要把文化建設的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制定和完善支持文化發展的經濟政策,包括制定專項發展基金、稅收優惠、改善融資環境等,同時還表示將建立政府對公共文化事業投入的績效考評機制。 《綱要》提出,將研究制定扶持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文化產業的相關政策,包括
《綱要》指出,我國將積極發展文化電子商務,鼓勵資產質量好、經營規范、成長性強的文化流通企業上市。《綱要》提出,要構建網絡文化產品和文化生產要素交易平臺,發展現代文化產品流通組織和流通方式,要培育全國和區域性的大型現代流通組織,鼓勵具有競爭優勢的文化流通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并、收購和特許經營等方式,實現規模擴張,重點培育一批主業突出、具有著名品牌、輻射力強的大型國有或國有控股文化流通企業和企業集團,使之成為文化流通領域的主導力量。 《綱要》提出,我國將建立政府對公共文化事業投入的績效考評機制,要加大政府對文化事業的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財政對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加大對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的投入;推行公共文化活動項目公開招標和政府采購,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制定相應稅收政策,吸引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 《綱要》提出,要重點扶持具有核心技術和自主品牌的創新型民族文化企業,要改善對創新型文化企業的信貸服務和融資環境,扶持中小創新型文化企業發展;加強對各類中小創新型企業的資金支持,充分發揮風險投資基金在扶持中小型文化創新企業中的作用;支持和鼓勵各類文化企業與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結成創新型組織。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