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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兌權證應保留創設機制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05:52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周松林 上海報道 上證所創新試驗室在一份權證市場研究報告中提出,未來推出備兌權證時,在引入持續發售機制和自由發行機制的同時,仍有必要保留創設機制。這三種機制同時存在,有助于提高權證定價效率。 報告認為,在國際市場上,由券商等機構發行的備兌權證交易量占權證總交易量的95%以上,居絕對主導地位,這應是我國未來的發展方向。 報告建議,進一步完善創設機制,建立類似滬市ETF產品的實時創設機制、擴大創設人范圍、建立現金替代擔保創設機制等,以增加創設交易的靈活性和便捷性。 自去年8月22日寶鋼權證上市以來,共有27只權證在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寶鋼權證上市后,一度出現市場供求嚴重失衡情況。為提高權證定價效率,上證所提出了權證創設機制,并于去年11月28日起適用于武鋼權證。實證研究表明,盡管創設機制提高了權證的定價效率,但總體上看,權證市場的定價效率仍然很低,這與創設機制仍存在一些缺陷和一級交易商未能充分發揮作用有關。(報告見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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