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政策支持企業“走出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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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31日 05:48 中國證券報 | |||||||||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崔俊慧日前表示,對企業以實物投資出境的設備及零部件實行退稅政策,是支持“走出去”戰略相關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鼓勵我國企業在境外投資的具體措施之一,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規定,企業以實物投資出境的設備及零部件,實行出口退(免)稅政策;企業以實物投資出境的自用舊設備,在計算設備折余價值后也可辦理退稅。實行擴大增值稅抵扣
崔俊慧在“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有關問題答記者問”中還指出,該通知采取“排除法”明確了出口退稅的范圍,即對除國家不鼓勵出口的貨物以外的其他出口貨物,只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都實行出口退(免)稅政策。通知明確了需要征收增值稅的出口貨物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國家明確規定不享受出口退(免)增值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另一類是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出口退(免)稅條件的出口貨物。(周明)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