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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降低QFII申請門檻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 10:43 新京報
境外基金與保險公司最近一年證券資產最低額減至50億美元 本報訊(記者 張羽飛)昨晚,證監會與央行,外管局聯合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該辦法在2002公布的《暫行辦法》基礎上,降低了境外基金公司和保險公司進入我國證券市場的門檻,并提出了鼓勵長期資金進入的新舉措。 對比新舊兩部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管理辦法可以發現,新《辦法》對境外基金管理機構與保險公司申請QFII資格的資產規模給予降低,而針對證券公司與商業銀行的資產標準沒有變化。 其中,保險公司經營保險業務的最低年限由30年下降為5年,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持有證券資產最低額由不少于100億美元減至50億美元,同時實收資本不少于10億美元的規定被廢除。而對于基金管理機構,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管理的證券資產的最低限額也由100億美元下降到50億美元。 新《辦法》同時在吸引境外長期資金進入方面有所突破,對養老基金、保險資金、共同基金等長期資金的資產規模為最低標準,即成立5年以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證券資產不少于50億美元。 截至目前,已經有45家國外投資機構獲得QFII資格,其中39家機構已獲得投資額度,獲批的投資額度總計為74.95億美元。外匯局在2005年7月11日宣布將QFII總額度增加60億美元至100億美元,目前新增的60億美元額度中已經使用了34.95億美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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