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董制度醞釀重大調整 大股東可能無權提名獨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7:04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陳其玨
上證所副總經理周勤業日前透露,中國證監會正在起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條例》,今后將可能推出獨董提名的大股東回避制度和獨董的競聘制度,通過制度安排來保障上市公司獨董的獨立性和知情權。
周勤業是在上證所日前舉辦的2006年第四期獨董培訓班上說這番話的。他表示,關于獨董的獨立性,最重要的是選聘制度。目前大部分獨董是大股東提名推薦的,這是獨董獨立性不夠的最大原因。今后的改革方向是,可能會推出獨董提名的大股東回避制度、獨董的競聘制度,讓自律組織如上市公司協會來負責獨董的任職資格管理,在獨董的選舉中采用差額選舉和累積投票制。另外,建立獨董選舉提名的說明程序,如果董事會未將被提名人提交股東大會選舉表決,要做出說明,以防止中小股東提名的獨董人選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關于獨董的知情權,周勤業認為,獨董與監事會的差異,就在于一個是參與決策,事中監督,一個不參與決策,是事后監督。獨董對公司事務介入太深,可能無法獨立,不介入又難以保障知情權。
“目前上市公司設立獨董已經寫入新《公司法》,此外,中國證監會正在起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條例》。”據周勤業介紹,在擬制訂的獨董條例中,對于上市公司必須給予獨董任職所需的知情權、為其提供必要的材料將會有所規定。
今后獨董也可能不一定是兼職,而是專職,一個很好的接合點是董事會下面的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要求這些專門委員會的負責人由獨董擔任,并且半數以上成員是獨董。這是獨董參與決策,保障知情權的同時,能夠保持獨立性的一個很好的接合點。
另外,獨董要發揮應有的作用,必須具備相應的能力和積極性。在能力方面,獨董的構成很重要。美國大部分獨董是企業管理人員。目前我國獨董主要來自專家學者、中介機構以及有管理經驗的管理人士這三個方面,但第三方面的比例相對太少,希望今后能夠提高。關于提高獨董的積極性,首先是要建立獨董任職的考評制度和程序,在考評合理和完善的基礎上,建立約束激勵機制和問責機制。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訂閱東方早報請登陸東方早報網站或撥打8008208696;優惠多多、實惠多多、資訊多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