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辦法將發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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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16日 05:46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郭鳳琳 費楊生 北京報道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昨日透露,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規范性辦法即將正式發布。他強調,在起步階段股權激勵的水平不能太高,對象也不能過寬,首批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不可能很多,央企要防止一哄而上。
在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李榮融還特別指出,“股權激勵要嚴格按照相關政策規范進行,在股權授予中不能無償量化存量國有資產,也不得由國有大股東單獨支付激勵成本。” 他表示,股權激勵是一把“雙刃劍”。國資委在推進股權激勵制度建設中,采取的是規范起步、循序漸進、逐步完善的做法,先在法制環境比較健全、治理結構比較規范的境外上市公司中實行,然后在境內上市公司中試行,取得經驗后逐步推開,目的就是要樹立好的樣板,引導企業把股權激勵與深化改革轉換機制結合起來。 他對央企在組織實施股權激勵時提出要求:首先,要與推進企業各項改革相結合,特別是要與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同步配套。因此,即將出臺的文件對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作了比較嚴格的規定,明確要求外部董事要占董事會成員的半數以上,且薪酬委員會必須由外部董事組成。 其次,要把握好股權激勵的政策界限。即將出臺的辦法明確規定,股權激勵要堅持風險與收益對稱。在考核指標的設置上既要考核當期效益情況,更要著眼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既要看盈利水平,也要看股票市值的變化。要通過股權激勵促進上市公司業績的提升,給市場一個積極的信號。 此外,他還要求,各上市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要積極穩妥,謹慎起步,防止一哄而上。此前,在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初期,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相關法規,并稱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辦法將由國資委發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