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被檢察機關以四項罪名提起公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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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16日 03:42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據新華社電佛山市檢察院已對顧雛軍案偵查終結,準備對顧雛軍以涉嫌虛假出資罪、挪用資產罪等四項罪名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佛山市檢察院在起訴書中一共列舉了“顧雛軍涉嫌觸犯刑法的罪名”共四項:虛假出資罪、虛假財務報表罪、挪用資產罪、職務侵占罪。
2005年7月29日,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顧雛軍涉嫌編制虛假財務報表罪、虛假出資罪、挪用資產罪,被佛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隨后,佛山市檢察院對顧雛軍進行批捕。公安機關在延長偵查階段,還發現顧雛軍涉嫌職務侵占罪。今年春節前,佛山市公安局完成對顧雛軍案的偵查,將此案移送到佛山市檢察院。 佛山市檢察院采納了公安機關的意見,以上述四項罪名對顧雛軍提起公訴。據了解,按照我國刑法,僅挪用資產罪最高就可獲刑10年。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