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組合拳嚴把土地出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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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16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于兵兵 就在中央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多次重申加強規范協議土地出讓之時,廣東省以一連串力度很大的措施,成為土地調控的先行范本。 8月1日起,《廣東省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標準》悄然實施,要求各地各
據廣東省最新的協議土地出讓最低標準,協議出讓地價最低標準從每平方米230元到每平方米46元不等,適用于除可以劃撥和必須以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方式供地的項目,主要是指工業、基礎設施、公益事業等可以采用協議出讓方式供地的項目。 專家介紹,此前地方政府為招商以及其他目的以超低價格協議出讓土地的做法很多。為此,設立協議出讓土地的最低價是有效的規避方式之一。其實,早在2005年底,我國已有19個省市按照國土資源部要求制定了協議出讓土地最低價格標準。國土資源部相關人士當時表示,樂觀估計,各地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格標準會在去年年內完成并公布。 因此,有專家預測,受新一輪土地調控的催促,更多地方關于協議出讓土地的最低價有望陸續公布。 “但是,目前的另一個問題是,雖然限制了協議出讓土地的最低價,但一些地方政府仍然以土地出讓金返還的方式變相降低拿地成本。”中國人民大學土地資源系教授嚴金明介紹。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