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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雛軍已被檢察院提起公訴 涉嫌四項罪名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岳敬飛 “幾天前,顧雛軍已被廣東省佛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昨日,某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佛山市法院已受理此案,具體開庭時間尚待研究確定。 據該知情人士透露,佛山市檢察院在公訴書中一共列舉了“顧雛軍涉嫌觸犯刑法的罪名”共四項:虛假出資罪、虛假財務報表罪、挪用資產罪、職務侵占罪。 2005年7月29日,科龍電器前董事長顧雛軍被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理由為顧涉嫌“編制虛假財務報表罪、虛假出資罪、挪用資產罪”。隨后,佛山市檢察院批準對顧雛軍執行逮捕。公安機關在延長偵查階段,還發現顧雛軍涉嫌觸犯了職務侵占罪。2006年春節前,佛山市公安局完成對顧雛軍案的偵查后,將該案移送至佛山市檢察院。 “佛山市公安局出具給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意見書》所要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即上述四項罪名。該意見得到了佛山市檢察院的肯定。”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某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數罪并罰,顧雛軍很有可能比唐萬新判得重。僅挪用資產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最高就可獲刑十年。 今年4月29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對涉嫌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非法獲利的德隆主犯作出一審判決。德隆原總裁唐萬新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0萬元;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在被佛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前,因違反證券法規,顧雛軍已于今年7月被證監會處以警告、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被實施永久性市場禁入。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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