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連發三項指引 規范全流通時代信息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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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10日 03:04 金融投資報 | |||||||||
本報訊 為了進一步加強信息披露一線監管,預防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現不良傾向,深交所日前集中發布了《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號: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號: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等三項信息披露指引,分別對上市公司如何開展公平信息披露、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如何配合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時上市公司如何開展信息披露工作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共分五章,指引明確規定上市公司、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進行信息披露時,必須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不得有選擇性地、私下地向證券分析師、咨詢機構、機構投資者、上市公司大股東、新聞媒體等具有信息優勢的特定對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開重要信息;對于在調研、溝通、采訪活動中了解到的非公開重要信息,證券分析師等特定對象不得在任何調研報告、溝通會紀要、新聞報道等中披露或引用該信息,除非上市公司同時公開披露該信息;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代表上市公司的人員、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特定對象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開重要信息進行證券買賣。 。ㄏ罗D第6版)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