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會計所合伙人稱滬市內控要求高于薩班斯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7:04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陳其玨
針對薩班斯法案生效給國內企業帶來的問題,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德勤合伙人昨天在滬表示,此前已發布的《上證所上市公司內控指引》的要求,其實比薩班斯法案還要高。為應對這些內控新規則,國內上市公司應做好十項準備。該合伙人是在日前德勤于上海舉行的一個小型研討會上作上述表態的。
制定于安然和世界通信等公司財務丑聞之后的薩班斯法案全稱“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于2002年7月30日由美國國會通過并生效。由于該法案大大增加了美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故被稱為會計和企業治理法案中最復雜且代價最高昂的條款。從上月起,薩班斯法案部分針對海外企業的條款開始生效。與此同時,我國財政部發起成立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由此,“內控”再度成為中國企業關心的熱點。
“事實上,上證所此前發布的《上市公司內控指引》中內控體系的要求,比薩班斯法案更高。”德勤企業風險管理服務高級經理談亮指出,薩班斯法案只要求財務數據可靠性這一類的控制,而上證所的《指引》不僅要求財務數據可靠,還要求合規性和相應的運營效率的控制。
據悉,美國上市公司為符合薩班斯法案要求所使用的內控框架包含監督、信息與溝通、控制活動、風險評估和控制環境五要素,而上證所在《指引》中所要求的內控框架在上述五要素之外,更增加了“風險管理策略選擇”、“風險確認”、“目標設定”這三大塊。
德勤企業風險管理服務合伙人楊瑩表示,國內上市公司在應對不斷出臺的、關于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的新規則,應做好十項準備:首先是理解新規則、新要求,理解政策所要傳達的對內部控制關注的強度;二是要提高整個管理層對新規則、新要求的重視,從高層開始進一步提升對內部控制建設的意義;三是設置專門的項目實施組;四是分析公司現有實施相關項目的資源情況、項目方案的成本等;五是要制定項目實施計劃;六是組織參加有關內控的培訓;七是要根據既定計劃實施項目,完成對內部控制的自我評估;八要尋求專業機構協助項目的計劃和實施;九是做好書面化工作,為外部審計師進行評估核實提供基礎;最后,應持續改進和完善內部控制的自我評估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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