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人士建議:兩年內公開譴責兩次應退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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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03日 04:23 金融投資報 | |||||||||
本報訊 昨日,又一家公司及相關當事人被深交所公開譴責,這是今年以來被深交所公開譴責的第24家公司。而上證所今年以來公開譴責的公司也達到13家。權威人士建議,如果上市公司在24個月內受到兩次以上的公開譴責,可以考慮讓其退市。 對于上市公司被公開譴責成為家常便飯這一現象,分析人士認為,公開譴責是一種很好的道德處罰方式,但處罰的效果相對較弱。不過,公開譴責成家常便飯的情況或將得以
在嚴歷的刑事處罰面前,上市公司及其相關人員的行為將受到更為嚴格的約束。 (鄭思)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