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勤業:獨董應具有公司治理能力和知情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3:06
第一財經日報
監管層對上市公司獨董提出更高要求
本報記者 李晶 發自上海
在我國上市公司正式引入獨立董事的幾年間,整個市場對其的質疑聲就從未停息過,更有甚者發出了“獨立董事不‘懂事’”的感嘆。日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辦的2006年度第三期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培訓班上,上證所副總經理周勤業對獨董明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闡明“獨立董事應具有公司治理能力和知情權”。
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文件頒發近五年時間里,絕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按照文件精神,聘請和配備了獨立董事。對此,周勤業評價說,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也發揮了一定作用。
“但客觀分析,目前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隊伍的構成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從事教學研究的專家學者占的比例較大,從事中介服務工作的會計師、律師等也占一定的比重,而上市公司急需的專家型企業管理人才相對不足。今后應提倡適當增加管理型人才在獨立董事中的數量!彼f。
周勤業提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具有公司治理能力和知情權。獨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實踐中應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切實發揮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專業委員會中的作用,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出謀劃策,對全體股東負責。同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也應為獨立董事創造條件,使獨立董事真正具備知情權,發揮知識優勢參與公司治理。
另外,周勤業還要求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除了按照證監會、交易所的相關要求參加任職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外,還應該積極參加獨立董事后續培訓,不斷更新知識,以適應證券市場的發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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