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報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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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29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報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其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中期報告摘要摘自中期報告全文,報告全文同時刊載于www.sse.com.cn。投資者欲了解詳細內容,應當仔細閱讀中期報告全文。 1.2 董事小山星兒、稻葉義幸因境外工作關系未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 1.3 公司2006年中期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4 公司負責人蘆德寶,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朱志榮,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朱志榮聲明:保證本中期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況 2.1 基本情況簡介 2.2 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2.2.1 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2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3 國內外會計準則差異 √適用 □不適用 §3 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 3.1 股份變動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股 2006年2月22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公司原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公司股份性質,由非流通股份變更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 3.2 股東數量和持股情況 單位:股 3.3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4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4.1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 √適用 □不適用 §5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5.1 主營業務分行業、產品情況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其中:報告期內上市公司向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金額0元人民幣。 5.2 主營業務分地區情況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5.3 對凈利潤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經營業務 □適用 √不適用 5.4 參股公司經營情況(適用投資收益占凈利潤10%以上的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5 主營業務及其結構與上年度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6 主營業務盈利能力(毛利率)與上年度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2006年1-6月和2005年1-6月公司合并的銷售毛利率分別為17.02%和23.81%。銷售毛利率同比下降6.79個百分點的主要原因是新投入項目未到達產期,目前的產出尚不足以消化固定成本;整合內部資源階段,投入多產出少;新產品投入力度大和原輔材料的漲價也使得成本上升。 5.7 利潤構成與上年度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分析 □適用 √不適用 5.8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5.8.1 募集資金運用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5.8.2 變更項目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9 董事會下半年的經營計劃修改計劃 □適用 √不適用 5.10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11 公司管理層對會計師事務所本報告期“非標意見”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12 公司管理層對會計師事務所上年度“非標意見”涉及事項的變化及處理情況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6 重要事項 6.1 收購、出售資產及資產重組 6.1.1 收購或置入資產 □適用 √不適用 6.1.2 出售或置出資產 □適用 √不適用 6.1.3 自資產重組報告書或收購出售資產公告刊登后,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對報告期經營成果與財務狀況的影響 □適用 √不適用 6.2 擔保事項 □適用 √不適用 6.3 重大關聯交易 6.3.1 與日常經營相關的關聯交易 □適用 √不適用 6.3.2 關聯債權債務往來 □適用 √不適用 6.4 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適用 √不適用 6.5 其他重大事項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根據本公司與寧波市鄞州區土地儲備中心于2004年6月24日和2004年7月19日簽訂的《搬遷賠償協議書》和《補充修改協議》,寧波市鄞州區土地儲備中心回購本公司坐落于嵩江東路北側地塊面積為128.05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本公司嵩江東路新廠區進行搬遷,寧波市鄞州區土地儲備中心應支付本公司賠償補償金額12,079萬元。2004年度,本公司已根據協議,對上述面積128.05畝地塊中的105.90畝須提前實施搬遷,共計收到寧波市鄞州區土地儲備中心支付的拆遷補償9,664萬元,其中提前實施搬遷部分相應的搬遷補償8,032萬元已在2004年度結轉收益,另根據寧波市鄞州區土地儲備中心于2005年12月2日向本公司出具的轉賬確認書,要求本公司劃轉630萬元至明州東睦,結清該中心欠付明州東睦的搬遷補償款,本公司已于05年度支付該款項,故尚有超出1,002萬元暫列“其他應付款”。 截至2006年6月30日,經寧波市鄞州區土地儲備中心確認,嵩江東路新廠區未實施搬遷的剩余22.15畝地塊權屬仍歸本公司,待該權屬上交后,再支付3,045萬元,加上未支付給明州東睦的設備搬遷費600萬元(搬遷完成后再支付),寧波市鄞州區土地儲備中心在本公司及明州東睦搬遷后尚須支付本公司及明州東睦共計3,645萬元。 2、根據本公司與寧波市明州工業園區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于2003年11月3日和2004年6月24日簽訂的《投資協議書》,本公司按每畝9萬元的價格分別受讓姜山200畝和352畝共計552畝的土地使用權,寧波市明州工業園區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助本公司辦理相關立項審批和土地出讓手續。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已支付土地款3,620萬元。因該土地相關手續尚在報批中,暫處于停工狀態。 2006年上半年資金被占用情況及清欠進展情況 □適用 √不適用 2006年下半年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清欠方案實施時間表 □適用 √不適用 6.6 原非流通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諾及其履行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注:特殊承諾指股權分置改革時作出的除法定承諾之外的其他承諾。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時間安排說明 □適用 √不適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諾股改但未能按時履行的具體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7 財務報告 7.1 審計意見 7.2 披露比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潤表 利潤表 2006年1-6月 編制單位: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公司法定代表人:蘆德寶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朱志榮 會計機構負責人:朱志榮 7.3 報表附注 7.3.1 本報告期無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 7.3.2 報告期內,公司財務報表合并范圍未發生重大變化。 證券代碼:600114 股票簡稱:G東睦 編號:(臨) 2006-24 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0日以書面形式向全體董事發出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的通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06年7月27日在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應出席會議的董事9人,實際出席會議的董事7人,小山星兒董事和稻葉義幸董事委托池田修二董事出席會議并表決,全體監事及部分高管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蘆德寶董事長主持了本次會議。與會董事對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各項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經逐項表決形成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公司《二○○六年中期報告》及其摘要: 1、公司嚴格按照股份公司財務制度規范運作,公司《二○○六年中期報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報告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公司全體董事保證公司《二○○六年中期報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承諾該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二、審議通過《關于擬增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根據公司總經理提名,決定增聘史小迪為公司副總經理。 三、審議通過《關于暫時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的議案》: 考慮到公司經濟效益和股東利益最大化,在規范使用募集資金,確保資金安全,以及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實施的前提下,決定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1、補充流動資金理由: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減少利息支出。 2、補充流動資金金額:不超過19,000萬元。 3、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超過6個月。 4、補充流動資金效果:預計可減少利息支出45~50萬元/月。 特此公告 備查文件: 1、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6年7月27日 證券代碼:600114股票簡稱:G東睦 編號: (臨) 2006-25 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于2006年7月27日在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應出席監事5人,實際出席監事5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與會監事認真審議了公司《二○○六年中期報告》及其摘要,經表決成形如下決議: 審議通過公司《二○○六年中期報告》及其摘要: 1、公司《二○○六年中期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二○○六年中期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從公司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當期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3、在提出本審核意見前,監事會未發現參與該《二○○六年中期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特此公告。 備查文件: 1、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寧波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06年7月27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